工地上骨折,没有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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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你这种情况够不上工伤的伤残等级,具体处理意见如下: 1单位支付医药费(按发票实报实销)、护理费(护工日工资×护理天数)、住院期间营养费(参照行政机关出差饭补×住院天数)、营养费(参照行政机关出差饭补×补充营养的天数)及住院期间的工资(你本人的日均工资×住院天数); 2如果住院结束后如需休息,需要支付误工费(你本人的日均工资×误工天数); 3单位如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完上述费用之后,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本人的月工资×在本单位服务年数,不足1年按1年算,不足6月按6月算)
法律客观:
《 工伤保险条例 》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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