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起诉在哪个法院
法律主观:
有关专利侵权,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选择起诉的法院可以有: (1) 专利侵权纠纷 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 a.被控侵犯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 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b.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c. 外观设计专利 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d.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e.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 专利权属纠纷 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 合同纠纷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 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当事人 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