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别人注销的手机号,他手机号有贷款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18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