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勤务是什么意思?
一级勤务:指重大环境保障任务。如:全国两会、中央领导视察、国际大型赛事、特大自然灾害等勤务保障工作。全体勤务人员不准回家,全员上岗,全警24小时在位。
二级勤务:指较大环境保障任务。如:市区大型会议、运动会赛事、领导视察、特定任务等勤务保障。全警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巡逻,市区主干道等路段随即布满警力。
三级勤务:指一般环境保障任务。如:区政府组织大型活动,领导视察、联合综治、节假日等勤务保障。日常勤务。
扩展资料
勤务执行标准:
1、发生I级勤务时,视保障任务发生地,由全区城管组织分别予以重点保障。
(1)大队领导全体、各分队长(主管副主任),常务副分队长,立即到位指挥。
(2)大队相关科室、四个督察队全体保障。
(3)各城管分队全员,按预定布控方案迅速展开工作。
(4)参加勤务保障人员按规定时间,并保障100%人员到位。
(5)迅速报告展开到位情况。
2、发生II级勤务时,视保障任务发生地,分别由辖区各分队予以重点保障,或相邻城管分队参与保障。
(1)辖区主管副大队长迅速组织展开工作,各副大队长参加配合保障工作。
(2)各分队长(主管副主任)、常务副分队长负责区域内三级勤务实施组织指挥工作。
(3)各城管分队按任务派遣迅速展开工作。
(4)配属的督察队及相关科室,做好保障配合工作。
(5)参加勤务保障人员按规定时间,并保障70%人员到位。
(6)迅速报告展开到位情况。
3、发生III级勤务时,视保障任务发生地,分别由各辖区分队予以重点保障。
(1)相关分队按照领导指示,完成指定的勤务保障任务。
(2)其余各城管分队,按常规开展工作。
(3)各级领导、机关科室,配合开展工作。
(4)参加勤务保障人员按规定时间,并保障50%人员到位。
(5)迅速报告展开到位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勤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