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常识的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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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小常识如下:
刻石:专指镌刻于碑石和摩崖上的字画。如秦代《会稽刻石》,东汉《石门颂》摩崖刻石。桓谭《新论》:“泰山之上,有刻石,凡八百余处,而可识者七十二。”
拓本:从碑刻、铜器上墨拓下来的书迹或图像。实物最早见于唐代。方法用宣纸受湿蒙于器物碑刻上,椎之,使宜纸呈凹凸,蘸墨拓成。古时用竖纹纸,油烟墨,拓后砑光,墨色乌黑有浮光的,称“乌金拓”;用横纹纸,松烟墨,色青而浅,不和油腊的,称“蝉翼拓”。又以朱红色拓出的称“朱拓”;碑石初成,或刚出土时所拓的称“初拓”。
墨迹:用墨书写的手迹。唐代张籍《和左司元郎中秋居》之二有“学书求墨迹,酿酒爱朝和”诗句。《宋书·范晔传》也有“上示以墨迹,晔乃具陈本末”的记载。
真迹:真实可靠的手迹而不是出于他人的假托和伪造。唐代张怀瓘《书断》:“开元十六年五月,内出二王真迹,及张芝、张昶等书付集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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