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有哪些中朝和外朝制度?
1、中朝制度
汉武帝时,为加强皇权,选用一些亲信侍从如尚书、常侍等组成宫中的决策班子,称为“中朝”或“内朝”。
相对与“外朝”而言,“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
中、外是相对皇帝居住的宫禁而言,中朝(内朝)官员享有较大的出入宫禁的自由,可以随侍皇帝左右且能在宫中办公,外朝官员则无此特权。
2、外朝制度
汉武帝以后,分朝官为“中朝”及“外朝”。丞相为首的行政机构为“外朝”,衙署在宫外,属于政府官系统,正式之诏令则由此颁发。
由皇帝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的,在宫中皇帝左右听候意旨办事,称“中朝”,属于宫廷官系统。
“中朝官”往往假借皇帝之权,以牵制丞相等大臣。东汉以后,宦官多操纵中朝大权,以挟制外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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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期的政权机构中,丞相权力很大,皇帝在很多事情上要听取丞相的意见。
汉武帝为加强皇权,便有意让身边的信差近臣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削弱相权。这些受皇帝宠信的近臣,便形成了所谓中朝或内朝 ,与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外朝相对应。
中朝官员直接秉承皇帝的旨意,掌握实权,剥夺了以丞相为首的中央政府的决策职能。 外朝 的组织机构虽与秦及西汉前期无根本变化,但从职能上看,只负责处理和执行一般政务,成败租为政令的执行机构。
丞相的职权和地位也因此受到削弱,一旦触怒皇帝,甚至性命不保。在武帝统治的50余年中,曾有12人任丞相,得以善终的只有7人,其他5人或自杀,或下狱死,或被腰斩。因此,公孙贺在被任命为丞相时,甚至 不受印绶,顿首涕泣。
汉武帝统治时期中外朝的形成,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一个重大变化。
它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也显示出解决这一矛盾的必然走向,即:为加强专制皇权,皇帝不断地用左右近臣削夺外朝大臣的权力,待新的机构权势日重而有震主之威时,再用新的心腹近臣组成另一个机构。三省的形成过程是这样,明清时期内阁和军机处的出现也是如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