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
审核评估是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院校评估主要是针对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学科研究、社会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旨在了解院校的质量与水平,对高校的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而高等教育评估是对于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国家统一的评估和监管。
着眼于高等教育水平的提高、体系的科学构建,以及学科设置、人才培养、质量认证、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推进,旨在推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持续发展和提高。因此,虽然两者都是通过一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评估,但院校评估与高等教育评估的重点和目的不同。
学校合格评估工作要点包括学校自评、专家组进校考察、考察后学校的整改三个方面。合格评估(qualification evaluation)是2013年公布的教育学名词,出自《教育学名词》第一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进行的一种评估。旨在评价这类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的办学水平和质量标准。
学校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是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承担着对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
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
最初的教育活动与人类的生产,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人们主要是通过言传身教,传授知识,技能。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物质财富逐渐增加,有些人就可以从体力劳动中脱离出来,专门从事脑力活动;同时语言文字也在丰富和发展。
这样,独立的教育机构—学校便逐渐孕育产生了。学校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教育活动进入一个自觉的历史时期。
据考证,原始社会后期,就有了专门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特殊场所,这就是学校的萌芽。青少年在这里接受一些训练,学习自理,参加社会劳动,如建筑房屋、耕种、收获,照看牲畜等;学习唱歌.跳舞、游戏,学习礼仪和行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