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求诸侯履行相关义务的制度是
在西周时期要求诸侯履行相关义务的制度是分封制。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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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今人关于分封制起源的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
1、分封制萌芽于原始社会时期。周谷城 《论古封建》( 《中国社会科学》1980 年第 5 期) 将奴隶社会时代背景下的分封制度视为古封建,指出古封建作为一种制度,是与奴隶制时代的历史发展相始终的,即奴隶制度开始时,便有古封建的种子在萌芽。
2、分封制度起源于虞夏时期。李学勤主编 《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年)认为古代夏王朝时期就存在分封制度的论据主要有三点,主要论据之一则是夏王朝中君臣名分建立的根据,便是同姓或异姓诸侯在政治上接受夏后氏的分封。
书中从夏王朝与同姓和异姓侯、伯的关系来论证夏王朝存在的分封制度,并认为其在夏王朝国家形成和发展中意义非凡。当然,夏王朝的分封仍处于起始阶段,在某些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加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