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具备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具备的基本内容如下:
原始凭证是财务会计工作中最为基础的记录会计核算信息的材料,它承载了企业所有会计核算信息的初次记录,而且直接影响后续录入会计账簿以及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合规性。
1.凭证字号和日期:
凭证字号是系统设置的固定编码,用于识别凭证的唯一性;日期是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时期。
2.会计科目:
包括借方会计科目和贷方会计科目,每个会计科目至少需要填写科目名称和对应的科目代码,以及金额信息。会计科目需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或行业实践标准进行选择或填写,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
3.金额信息:
即经济业务的货币表现形式,需根据业务实际发生的金额进行填写。如果一个会计科目有多笔金额需要填写,还需要写清楚金额的分类和相应的摘要、计算公式等。
4.摘要说明:
简明扼要地描述经济业务的基本事实和内容。摘要记载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简洁。如果出现与人写的拼音不符或者不标准而影响到理解的情况,需要在后面进行注明或完善。
5.业务单证:
即企业经济业务交易的依据、来源和证明文件,如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业务单证是原始凭证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确定经济业务的基本事实及真实性。
6.凭证制作人:
指填制原始凭证的经办人员姓名或代号。这一项记载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财务审查与询问,并且也起到对经办人员权责的监督作用。
7.审核人和记账人:
审核人是指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及其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审核的人员。记账人则是将原始凭证信息录入会计账簿的人员。这两个人员通常处于不同的职能管理级别,都要求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资质认证,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精确和可控。
总之,原始凭证是财务会计工作中最为基础的重要记录材料,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及相关财务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其记录需照顾到上述基本内容,以保证会计记录准确规范、可追溯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