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民族关系,我国坚持()的根本原则
处理民族关系,我国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根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
其基本内容是: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主张民族不论大小、不论先进或落后,都应该一律平等,互相团结;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现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加速经济、文化的发展,逐渐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间的不平等。
1.民族平等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
我国各民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2.民族团结原则。
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3.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