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学士证书是什么意思
学士学位证书是学习者在接受高等本科教育,并满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后,由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给学习者的证书。
学士学位证书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不同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分别编号,并组织专人用毛笔或钢笔,正楷填写,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的钢印(个别单位没有钢印的可盖红色单位印章),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方为有效。
学士学位证书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可以据此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学士学位证书是表明学位获得者在学术上已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的证件,不得作其他用途。如发现证书有涂改者,不再有效。
学士学位证书的办理流程:
1、填表
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者请到教务中心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由学生所在单位和所属服务中心在《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填写相应的审核意见(须盖公章),填写时须用钢笔,不得有涂抹。
2、提交材料
学生须将所有学位申请材料上报到教务中心,上报材料包括学士学位申请表(填写时须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有涂抹)、英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服务中心审核后归还)、复印件(用B5纸复印)1份、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学位证书工本费。
3、发放证书
学位证书将在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审批后发放。向学生颁发的证有《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其中《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存入学生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