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根本特点是实现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做凯握造同时并举。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阶段中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工纯庆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以工业化为主体,三大改造为两翼,二者是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一阶段中的总路线。
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理论,依照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中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方法和步骤的。
早在全国解放前夕,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就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孙雹过渡的问题,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已基本完成,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党中央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作为过渡时期各项工作的指南。
1953年1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宣部制定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1954年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
同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内容被载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使之成为整个国家的统一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