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
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当事人都有处分权 展开
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当事人都有处分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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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由此可知,A项表述是正确的。
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B项错误,因为两审终审的例外不仅包括非诉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60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16条、第234条的规定,可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两类案件:(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照特别程序(除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外全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审理的非诉讼案件。
除以上两类案件可适用独任制外,其他所有的民事案件,都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即基层人民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以及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均不得使用独任制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有:(1)依职权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2)依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只有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才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D选项也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由此可知,A项表述是正确的。
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B项错误,因为两审终审的例外不仅包括非诉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60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216条、第234条的规定,可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两类案件:(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照特别程序(除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外全部)、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阶段)审理的非诉讼案件。
除以上两类案件可适用独任制外,其他所有的民事案件,都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即基层人民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以及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均不得使用独任制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公开审判的例外情形有:(1)依职权不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2)依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只有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才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D选项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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