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将乙价值2万元的戒指扔人海中,由于戒指本身没有被毁坏,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甲见乙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手提包被乙夺走,便紧抓手提包。乙见甲紧抓手提包,猜想... A.甲将乙价值2万元的戒指扔人海中,由于戒指本身没有被毁坏,甲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B.甲见乙迎面走来,担心自己的手提包被乙夺走,便紧抓手提包。乙见甲紧抓手提包,猜想包中有贵重物品,在与甲擦肩而过时,当面用力夺走甲的手提包。由于乙并非乘人不备而夺取财物,所以不构成抢夺罪
C.甲将一张作废的IC卡插入银行的自动取款机试探,碰巧自动取款机显示能够取出现金,于是甲取出5000元。甲将IC卡冒充借记卡的欺骗行为在本案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因而构成诈骗罪
D.甲系汽车检修厂职工,发现自己将要检修的一辆公交车为仇人乙驾驶,便在检修时破坏了刹车装置,然后交付使用。乙驾驶该车时,因刹车失灵,导致与其他车辆相撞,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由于甲不是对正在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实施破坏手段,所以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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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9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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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

【答案及解析】 ABCD。考生注意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并不单指将物体损坏,从侵犯财产权的角度,包含了使财物价值贬损的各种行为。司法考试中采用一般的效用侵害说,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而是包括丧失或者减少财物的效用的一切行为。甲将乙的戒指扔掉,使乙遭受财产损失,甲本人也没有占有财产的目的,因此,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故A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抢夺罪的暴力不是针对人身的,即不是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而夺取财物。本案中,甲是对物使用暴力,而不是对人使用暴力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进而夺取财物,故并非抢劫而是抢夺罪。趁人不备并非是抢夺罪的必要特征,无论被害人是否有准备,对物的暴力都可以成立抢夺罪。故B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根据全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的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本选项中用作废的Ic卡而非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是使用其他信用卡以外的工具从ATM机中取钱,成立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无关。故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正在使用中既包含正在运营中的车辆,也包含修理完毕已交付处于可以随时使用的状态。甲的行为危害了公共交通运输领域中的公共安全,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故D项错误,依题意,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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