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主管税务机关对欠税的纳税人作出的行为中,符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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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超过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没有按时缴纳拖欠税款的行为属于欠税行为。欠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超过征收法律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欠税数额不满1万元,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五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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