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析题:同案犯就是共犯。请各位帮我分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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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同案犯:1.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也收受了贿赂,如果是,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或有其他渎职行为,可构成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罪名的共犯。如果对于同一种行为,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了不同的罪名,看主要利用了谁的职务之便。例如,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如果主要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两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如果主要利用了非国家工作人员之便,两人构成挪用资金罪共犯。
共犯: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3、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
所以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
同案犯:1.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也收受了贿赂,如果是,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或有其他渎职行为,可构成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罪名的共犯。如果对于同一种行为,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了不同的罪名,看主要利用了谁的职务之便。例如,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如果主要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两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如果主要利用了非国家工作人员之便,两人构成挪用资金罪共犯。
共犯: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
3、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
所以这两者之间没有联系。
推荐于2016-12-01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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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确
1、甲乙商议去抢劫,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实施抢劫,这种情况肯定是共犯。
2.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或有其他渎职行为,可构成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罪名的共犯。如果对于同一种行为,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了不同的罪名,看主要利用了谁的职务之便。例如,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如果主要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两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如果主要利用了非国家工作人员之便,两人构成挪用资金罪共犯。
1、甲乙商议去抢劫,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实施抢劫,这种情况肯定是共犯。
2.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一起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或有其他渎职行为,可构成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罪名的共犯。如果对于同一种行为,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规定了不同的罪名,看主要利用了谁的职务之便。例如,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如果主要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两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如果主要利用了非国家工作人员之便,两人构成挪用资金罪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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