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施惠关系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有书上说,好意施惠与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当事人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约束的意思.那么什么是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 有书上说,好意施惠与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当事人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约束的意思.那么什么是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 展开
 我来答
生活达人一见梅
2015-06-24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生活达人一见梅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采纳数:1263 获赞数:10973
现任餐饮营养监督及管理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一、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

  二、好意施惠关系判断标准:

  1. 法律行为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如买卖、借款、承揽合同等,都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2. 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指人基于内心欲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的意思,而表示在外的行为。

  3. 但在实务中,对该约定有无特别利益而定,如借贷、赠与、委任、寄托等。若当事人并无受其约定拘束之意,则为好意施惠关系。

  三、合同(或合约)(covenants),是双方当事人基于对立合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为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意指盖印合约中所包含的合法有效承诺或保证。

  四、合同的一般特征如下:

  1. .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 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参考资料:http://baike.haosou.com/doc/5379210-5615451.html#5379210-5615451-6

积特知识产权
2023-07-13 广告
如果跨境电商被通知侵权后不沟通和解应诉,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 赔偿责任:如果跨境电商侵权行为成立,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赔偿责任。这包括赔偿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侵权行为再次发生。2. 禁令:如果跨境电商侵权行为成立,他...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积特知识产权提供
沐运华W
2006-06-29 · TA获得超过40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3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66万
展开全部
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就是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一种意思表示,好意施惠者就其行为本身不存在上述意思表示,就是说好意施惠行为并非旨在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