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回答
展开全部
鲁迅的超凡之处在于把自己置身非理性的世界,构造出一个疯而非疯的现实“神话”。狂人眼中的世界充斥着恶毒的兽性。人与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人类社会与动物世界一样都是弱肉强食。在狂人眼中,赵家的狗的眼色、死鱼的眼色与赵贵翁的眼色、老头子的眼色甚至小孩子们的眼色都是一样的,都“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动物们的世界与形形色色的人的世界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无论人或兽都不得不在害人与被害人之间挣扎,“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鲁迅通过狂人的眼睛以兽类的世界隐喻人类的世界,意在从更深刻的角度暴露封建礼教对人的戕害,揭示出“礼教吃人”的主题。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自然是说那些跟在主子屁股后面希望得点骨头的走狗们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鲁迅小说《阿Q正传》是一部享有世界声誉的作品,它深刻地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中国农村的面貌,批判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尖锐地提出了中国民主革命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民问题。作品表明: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思想启蒙,打碎农民精神上的枷锁,才能使他们真正的走向反抗和斗争的道路。
小说的主人公阿Q生活在辛亥革命时期阶级矛盾非常尖锐、阶级对立十分严重的一个江南农村——未庄,是一个极其贫困的流浪雇农,也沾染了一些流氓无产者的习气,即鲁迅所说的“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无家无业、无亲无故,借住在一个土谷祠里,靠着给人做短工维持生活。阿Q的社会地位也非常低,连准确的姓氏都不可考,地主赵太爷竟然可以不许他姓赵,并且给了他一记耳光。未庄的人平时谁也不注意阿Q,只在活儿忙的时候才记起他这个廉价劳动力来。人们对阿Q可以随便嘲弄,使他的人格受到难以容忍的伤害。然而可悲的是,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者,却似乎并无真正的愁苦,倒反而总是那么达观和得意。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阿Q不但贫困和不幸,而且在他身上还束缚着一种可怕的精神枷锁,那便是精神胜利法(即阿Q主义或者叫阿Q相)。
一、自欺欺人、自我安慰。其特点是用从幻想中求得胜利、从精神上战胜对方的方法来消除耻辱,取得安慰。因此,所谓精神胜利法,实质上乃是一种奴隶主义和失败主义的表现。比如阿Q虽然用“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来解脱被人揪住辫子在墙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的难堪的局面,虽然在赌赢的一堆洋钱被抢走后用自打耳光而以为是打别人的耳光的“转败为胜”的办法来“战胜”对方,但是,这一切并不能掩盖他实际上处处是一个失败者。尤为令人吃惊的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发展到极致时,竟由“怒目而视”变成了“你还不配”,以丑骄人。
二、爱面子、讳疾忌医,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和缺点。他连身上的虱子不如王胡多也觉得“大失体统”。他很自尊,可偏偏头上有几个癞疮疤,因而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阿Q既自尊自大而又最能自轻自贱,这两种对立的东西在他身上奇怪地统一着;当被人扭住黄辫子,形势于自己很不利时,他可以大胆承认:“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不到十秒钟,阿Q又觉得仍是心满意足和得胜了:因为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而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这是何等荒唐的阿Q式的逻辑!
三、阿Q还欺善怕恶、欺弱怕强。他遭到失败后往往不敢向真正的敌手做斗争,比如被赵太爷打了耳光,他不敢抗议,换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他也不敢抗争。却转而向弱小者去报复。他的调笑小尼姑、与王胡以及小D的打架,都是他欺弱怕强的典型表现。
四、此外,阿Q还十分麻木、健忘,特别是对于被压迫被损害的麻木、健忘。他的糊涂和麻木可以说基本上贯穿了一生,如画圆圈时的思想状态,以及游街时竟因没唱几句戏而“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等等,都是精神极端麻木的突出表现。阿Q还患有一种对于被压迫被损害的惊人的健忘症。他经常这样:在生活中受了侮辱,以“你算是什么东西”等“妙”法“战胜”怨敌之后,便愉快地跑到酒店里喝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番,“得胜”后,就愉快地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挨他一向瞧不起的“假洋鬼子”的打,是多么大的屈辱!但“幸而拍拍地响了之后,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他慢慢地走,将到店门口,早已有些高兴了”。这种惊人的健忘症,使得他老是处于被侮辱中而不自觉。至于他认为“女人是害人的东西”,对“男女之大防”非常严以及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则都是封建道德观念的遗毒的具体表现。
以上,就是阿Q性格的基本特征,阿Q主义的一些主要因素。但是,在阿Q身上除了阿Q主义之外,还在某种程度显示着劳动者的对压迫者的仇恨心理和要求改变不幸命运的愿望,当辛亥革命的风暴掀起时,阿Q甚至被革命所吸引,接近和要求参加革命。尽管阿Q对革命的理解荒唐可笑,只是一种“阿Q式”的革命,但是,他对于改变不幸命运的愿望却是热烈而真诚的。因此,阿Q的阿Q相和革命要求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我们理解阿Q这一艺术典型的思想性格时不能忽视的。
阿Q主义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精神病态,鲁迅对它的解剖意在批判整个旧社会,小说的谴责对象广泛涉及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几十年来,阿Q精神已经成为一切自欺欺人、因循守旧的腐朽思想的通用名词,人们常常用它来讽刺敌人和批评群众中的落后现象。今天,阿Q所生活的时代和环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这个形象至今仍具有现实教育意义,能鞭策我们进一步向旧思想的残余影响进行坚决斗争。
这是狂人日记的主要内容。
《狂人日记》的主题十分明确,就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他还曾在1918年8月20日致许寿棠的信中说道:“《狂人日记》实力拙作……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后以偶阅《通鉴》,”乃司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此成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知者尚寥寥也。”由此可见,作品小序中所谓“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等语,完全可以理解为作者有意摹传统笔记小说作法而写的反语,也可以理解为作者所说的“医家”有更深广的含义,并非狭义的“医生”、“大夫”。
在这部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狂人虽然具有迫害狂的精神特征,诸如“今天全没有月光,我知道不妙”,“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想害我”,“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等等,但作品的深层意蕴却是有意识地指向几千年的历史和当时社会上的“吃人”现象从古代的“易子而食”,到“前天狼子村佃户来说吃心肝的事”;从“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到徐锡林(即徐锡霖)被炒食心肝。作品内容虽然带有狂人的非逻辑心理特征,但始终围绕着“吃人”,围绕着中国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不断发生的有史可查和无史记载的形形色色的吃人现象,其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狂人日记》在表现其主题时,也表现出鲜明的启蒙主义的思想特征。鲁迅对中国国民性中的“看客”心态最为深恶痛绝,他的“弃医从文”的重大抉择便直接由于这个因素。而顾在五四运动前后写的所有杂文和小说,都是以启蒙主义为总的思想特征的。
《狂人日记》的创作,下是鲁迅在经历了沉默与思索之后的第一声呐喊,其中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他多年来的愤怒、怨恨、不满、焦虑,以及希望、企求等各种复杂的情绪,也必然地体现了他多年来对中国历史的深思和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是一篇彻底的反封建的“宣言”,也是作者此后全部创作的“总序言”。
《狂人日记》的启蒙主义思想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揭露,对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将来的坚定信念和热烈希望。作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也是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
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作用!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而且还表现了鲁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狂人日记》的意义,确实远远超出了文学的领域。
作品的主人公虽然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狂人”,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写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因此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象征性的形象。“历史上多少反抗旧传统的、离经叛道的人,曾经被视为疯子,如孙中山,也曾被人叫做“疯子”。从世俗的眼光看去他是疯子;站在革命的立场看去他是先知先觉。同一个人、同一个思想却在社会上有截然对立的两种看法和评价,这也是变革时代的社会矛盾的反映。鲁迅塑造这具有狂与不狂两重性的形象,就是对社会矛盾的一种揭示。这也是狂个形象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含义”。掌握狂人形象的关键,就在于对狂人是真狂还是假狂的理解。
鲁迅曾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过:当时“大约所仰仗的全是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知识”。从作口中狂人的言行来看,他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属于精神病学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如作品所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像这样的以为人人都要害他、要吃他的心理,在作品中处处可见。如果只看到这一方面,那就很容易认为狂人是真狂了。其实狂人的评议和心理有许多错乱和偏执的地方,却又表现出清醒的认识、深刻的思想和发言人的洞察力。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前面提到的他从写满“仁义道德”几字的历史字缝里所发现的吃人的本质。这段话揭开了几千年中国封建礼教的面纱,揭露了封建礼教在精神上对人民的残害,揭示了封建制奴役压迫人民的罪恶。几千年来,敢于站出来说出这个本质的人难道不就是被世人看作是“狂人”的人吗?
作品开头,有这样一段话:“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作者按照一个迫害狂患者的思维特征来写人物的语言,其逻辑虽然常常很不清晰,但是,其含义却是相当丰富而且深刻的。所以,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和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
如果我们很好地解决了狂人形象是真狂还是假狂的问题,那么,对狂人形象所具有的“狂与不狂”的两重性就容易掌握了。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我们说《狂人日记》是鲁迅全部创作的“总序言”,除了思想主题方面的因素外,还包含着它在鲁迅小说艺术上的开拓意义。鲁迅小说正是从这里开始,就一直既借鉴外国小说的长处,又继承传统小说的优点,从而创造出一种现代小说的新的民族形式。
《狂人日记》一发表,就以其“格式的特别”而引起了许多关注新文学的人们的注意。而它的特别,主要就在于它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日记体”形式。此外,作口中所带有的“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和新形成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寓热于冷”的风格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所以,茅盾说:当时“还没有第二个同样惹人注意的作家,更找不出同样成功的第二篇创作小说”。
在中国,以前没有日记体小说,只有笔记体和章回体小说。笔记体是“采风式”的,章回体是“说书式”的,它们在都采用第三人称,而日记体则全部采用第一人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表白。鲁迅的《狂人日记》不但从题目上,而且从整体形式上都借鉴了俄国著名作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鲁迅在借鉴果戈理小说的同时,不仅在思想内容方面表现得更为“忧愤深广”,把矛头直接指向封建礼教,很好地表现了本民族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在艺术手法方面,并没有因此而完全抛弃本国的小说传统,在以自我表白为主要特征的日记体小说中,仍然能很好地运用白描手法,极简明地通过语言和行为刻画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
此外,作者对白话的运用,也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鲁迅正是他高超的语言功力,在借鉴外国小说形式的同时,很成功地与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才创造出了“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我们在阅读中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狂人日记》的现实主义精神,最重要的是念念不忘对封建道德的批判、对愚昧国民的同性和鞭挞。在作品中,除了现实主义的方法外,象征主义也时常可见。无论是“很好的月光”,还是“赵家的狗”;无论是狼子村的炒吃心肝,还是李时珍写的人肉可以煎吃,都既可以看作是现实主义的刻画,也可以看作是象征主义的结合。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
茅盾曾在1923年这样写道“这奇文冷隽的句子,挺峭的文调,对照着那储蓄半吐的意义,和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便构成了异样的风格,使人一见就感着不言而喻的悲哀和愉快。”鲁迅从《狂人日记》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异样的风格”,即作品虽然一开篇就使人笼罩在阴冷的恐惧之中,虽然处处使人感到毛骨悚然,但是,作品中狂人昂扬的斗志,却不能不使人振奋,不能不使人觉得作者在冷峻的文字中还流淌着热烈的感情,还寄托着热切的希望。概而言之,是鲁迅小说“异样的风格”就是寓热于冷。
《狂人日记》将彻底的反封建精神与崭新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深刻地体现了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绩,对其也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
小说的主人公阿Q生活在辛亥革命时期阶级矛盾非常尖锐、阶级对立十分严重的一个江南农村——未庄,是一个极其贫困的流浪雇农,也沾染了一些流氓无产者的习气,即鲁迅所说的“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他无家无业、无亲无故,借住在一个土谷祠里,靠着给人做短工维持生活。阿Q的社会地位也非常低,连准确的姓氏都不可考,地主赵太爷竟然可以不许他姓赵,并且给了他一记耳光。未庄的人平时谁也不注意阿Q,只在活儿忙的时候才记起他这个廉价劳动力来。人们对阿Q可以随便嘲弄,使他的人格受到难以容忍的伤害。然而可悲的是,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者,却似乎并无真正的愁苦,倒反而总是那么达观和得意。这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阿Q不但贫困和不幸,而且在他身上还束缚着一种可怕的精神枷锁,那便是精神胜利法(即阿Q主义或者叫阿Q相)。
一、自欺欺人、自我安慰。其特点是用从幻想中求得胜利、从精神上战胜对方的方法来消除耻辱,取得安慰。因此,所谓精神胜利法,实质上乃是一种奴隶主义和失败主义的表现。比如阿Q虽然用“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来解脱被人揪住辫子在墙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的难堪的局面,虽然在赌赢的一堆洋钱被抢走后用自打耳光而以为是打别人的耳光的“转败为胜”的办法来“战胜”对方,但是,这一切并不能掩盖他实际上处处是一个失败者。尤为令人吃惊的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发展到极致时,竟由“怒目而视”变成了“你还不配”,以丑骄人。
二、爱面子、讳疾忌医,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和缺点。他连身上的虱子不如王胡多也觉得“大失体统”。他很自尊,可偏偏头上有几个癞疮疤,因而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赖”的音,后来推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阿Q既自尊自大而又最能自轻自贱,这两种对立的东西在他身上奇怪地统一着;当被人扭住黄辫子,形势于自己很不利时,他可以大胆承认:“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么?”但不到十秒钟,阿Q又觉得仍是心满意足和得胜了:因为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而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这是何等荒唐的阿Q式的逻辑!
三、阿Q还欺善怕恶、欺弱怕强。他遭到失败后往往不敢向真正的敌手做斗争,比如被赵太爷打了耳光,他不敢抗议,换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他也不敢抗争。却转而向弱小者去报复。他的调笑小尼姑、与王胡以及小D的打架,都是他欺弱怕强的典型表现。
四、此外,阿Q还十分麻木、健忘,特别是对于被压迫被损害的麻木、健忘。他的糊涂和麻木可以说基本上贯穿了一生,如画圆圈时的思想状态,以及游街时竟因没唱几句戏而“很羞愧自己没志气”等等,都是精神极端麻木的突出表现。阿Q还患有一种对于被压迫被损害的惊人的健忘症。他经常这样:在生活中受了侮辱,以“你算是什么东西”等“妙”法“战胜”怨敌之后,便愉快地跑到酒店里喝几碗酒,和别人调笑一通,口角一番,“得胜”后,就愉快地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挨他一向瞧不起的“假洋鬼子”的打,是多么大的屈辱!但“幸而拍拍地响了之后,于他倒似乎完结了一件事,反而觉得轻松,……他慢慢地走,将到店门口,早已有些高兴了”。这种惊人的健忘症,使得他老是处于被侮辱中而不自觉。至于他认为“女人是害人的东西”,对“男女之大防”非常严以及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则都是封建道德观念的遗毒的具体表现。
以上,就是阿Q性格的基本特征,阿Q主义的一些主要因素。但是,在阿Q身上除了阿Q主义之外,还在某种程度显示着劳动者的对压迫者的仇恨心理和要求改变不幸命运的愿望,当辛亥革命的风暴掀起时,阿Q甚至被革命所吸引,接近和要求参加革命。尽管阿Q对革命的理解荒唐可笑,只是一种“阿Q式”的革命,但是,他对于改变不幸命运的愿望却是热烈而真诚的。因此,阿Q的阿Q相和革命要求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我们理解阿Q这一艺术典型的思想性格时不能忽视的。
阿Q主义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精神病态,鲁迅对它的解剖意在批判整个旧社会,小说的谴责对象广泛涉及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几十年来,阿Q精神已经成为一切自欺欺人、因循守旧的腐朽思想的通用名词,人们常常用它来讽刺敌人和批评群众中的落后现象。今天,阿Q所生活的时代和环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这个形象至今仍具有现实教育意义,能鞭策我们进一步向旧思想的残余影响进行坚决斗争。
这是狂人日记的主要内容。
《狂人日记》的主题十分明确,就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他还曾在1918年8月20日致许寿棠的信中说道:“《狂人日记》实力拙作……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后以偶阅《通鉴》,”乃司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此成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知者尚寥寥也。”由此可见,作品小序中所谓“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等语,完全可以理解为作者有意摹传统笔记小说作法而写的反语,也可以理解为作者所说的“医家”有更深广的含义,并非狭义的“医生”、“大夫”。
在这部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狂人虽然具有迫害狂的精神特征,诸如“今天全没有月光,我知道不妙”,“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想害我”,“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等等,但作品的深层意蕴却是有意识地指向几千年的历史和当时社会上的“吃人”现象从古代的“易子而食”,到“前天狼子村佃户来说吃心肝的事”;从“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到徐锡林(即徐锡霖)被炒食心肝。作品内容虽然带有狂人的非逻辑心理特征,但始终围绕着“吃人”,围绕着中国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不断发生的有史可查和无史记载的形形色色的吃人现象,其意图是显而易见的。
《狂人日记》在表现其主题时,也表现出鲜明的启蒙主义的思想特征。鲁迅对中国国民性中的“看客”心态最为深恶痛绝,他的“弃医从文”的重大抉择便直接由于这个因素。而顾在五四运动前后写的所有杂文和小说,都是以启蒙主义为总的思想特征的。
《狂人日记》的创作,下是鲁迅在经历了沉默与思索之后的第一声呐喊,其中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他多年来的愤怒、怨恨、不满、焦虑,以及希望、企求等各种复杂的情绪,也必然地体现了他多年来对中国历史的深思和对现实社会的认识,是一篇彻底的反封建的“宣言”,也是作者此后全部创作的“总序言”。
《狂人日记》的启蒙主义思想特征,主要表现在对封建礼教的深刻揭露,对麻木愚昧的国民性的批判,以及对将来的坚定信念和热烈希望。作者写道:“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礼教就是吃人,仁义道德是礼教虚伪的面具,这就是鲁迅对封建道德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和认识的结果,也是这篇作品最辉煌的成就。
作品借主人公的眼睛,观察了他周围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吃人。作者为此感到不解和愤怒:“还是历来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作品还写道:“我诅咒吃人的人,先从他(即狂人的大哥引者)起头;要劝转吃人的人,也先从他下手。”“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作用!你们也会吃尽。”在作品的最后一日记里,作者深切地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并具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不仅表现了彻底批判封建礼教的勇气,而且还表现了鲁迅“忧愤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表现了他以文艺创作来改造社会和人生的总体精神。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狂人日记》的意义,确实远远超出了文学的领域。
作品的主人公虽然是一个患有迫害狂恐惧症的“狂人”,但作品的主旨却并不是要写下层劳动人民所受到的迫害,更不是一个精神病人的“纪实文学”,而是要借狂人之口来揭露几千年来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因此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象征性的形象。“历史上多少反抗旧传统的、离经叛道的人,曾经被视为疯子,如孙中山,也曾被人叫做“疯子”。从世俗的眼光看去他是疯子;站在革命的立场看去他是先知先觉。同一个人、同一个思想却在社会上有截然对立的两种看法和评价,这也是变革时代的社会矛盾的反映。鲁迅塑造这具有狂与不狂两重性的形象,就是对社会矛盾的一种揭示。这也是狂个形象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含义”。掌握狂人形象的关键,就在于对狂人是真狂还是假狂的理解。
鲁迅曾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文中说过:当时“大约所仰仗的全是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知识”。从作口中狂人的言行来看,他的确是一个“迫害狂”患者,具有恐惧、多疑、知觉障碍和逻辑思维不健全等特征,属于精神病学的“迫害妄想型”精神病患者。如作品所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像这样的以为人人都要害他、要吃他的心理,在作品中处处可见。如果只看到这一方面,那就很容易认为狂人是真狂了。其实狂人的评议和心理有许多错乱和偏执的地方,却又表现出清醒的认识、深刻的思想和发言人的洞察力。在这方面,最为突出的就是前面提到的他从写满“仁义道德”几字的历史字缝里所发现的吃人的本质。这段话揭开了几千年中国封建礼教的面纱,揭露了封建礼教在精神上对人民的残害,揭示了封建制奴役压迫人民的罪恶。几千年来,敢于站出来说出这个本质的人难道不就是被世人看作是“狂人”的人吗?
作品开头,有这样一段话:“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作者按照一个迫害狂患者的思维特征来写人物的语言,其逻辑虽然常常很不清晰,但是,其含义却是相当丰富而且深刻的。所以,作品中的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和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象征形象。
如果我们很好地解决了狂人形象是真狂还是假狂的问题,那么,对狂人形象所具有的“狂与不狂”的两重性就容易掌握了。狂人的“狂”,一方面是由于他所具有的精神病人的某些特征,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他对传统和世俗的反抗;狂人的“不狂”,则在于他“超前”的思想认识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并且被历史所证明是正确的,只是他说出了当时的人们不敢说或者是还没有说出的骇人听闻的话。我们说《狂人日记》是鲁迅全部创作的“总序言”,除了思想主题方面的因素外,还包含着它在鲁迅小说艺术上的开拓意义。鲁迅小说正是从这里开始,就一直既借鉴外国小说的长处,又继承传统小说的优点,从而创造出一种现代小说的新的民族形式。
《狂人日记》一发表,就以其“格式的特别”而引起了许多关注新文学的人们的注意。而它的特别,主要就在于它采用的是中国传统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日记体”形式。此外,作口中所带有的“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和新形成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寓热于冷”的风格也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所以,茅盾说:当时“还没有第二个同样惹人注意的作家,更找不出同样成功的第二篇创作小说”。
在中国,以前没有日记体小说,只有笔记体和章回体小说。笔记体是“采风式”的,章回体是“说书式”的,它们在都采用第三人称,而日记体则全部采用第一人称,整篇作品几乎都是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表白。鲁迅的《狂人日记》不但从题目上,而且从整体形式上都借鉴了俄国著名作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鲁迅在借鉴果戈理小说的同时,不仅在思想内容方面表现得更为“忧愤深广”,把矛头直接指向封建礼教,很好地表现了本民族的生活和意识,而且在艺术手法方面,并没有因此而完全抛弃本国的小说传统,在以自我表白为主要特征的日记体小说中,仍然能很好地运用白描手法,极简明地通过语言和行为刻画出人物的形象和性格。
此外,作者对白话的运用,也达到了非常娴熟的程度。比如“早上,我静坐了一会。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便把它兜肚连肠的吐出。”从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就可以看出作者文字功夫,其中有心理、有动作、有细节,用的都是标准的白话,自然朴实,却又处处生动形象,充满意趣。作品中还有一些警句式的词句,如“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等等,其概括的力度和含义的深度,都绝不亚于文言文。鲁迅正是他高超的语言功力,在借鉴外国小说形式的同时,很成功地与传统小说的优点结合在一起,深刻地表现了本民族的思想和生活,才创造出了“日记体”这样一种中国现代小说的新形式。
从创作方法上看,《狂人日记》主要采用的还是现实主义的方法。这表现在作品重视典型环境的描写、重视细节的真实性、重视人物性格的统一性等方面。我们在阅读中时,如果把狂人的“错觉”加以矫正,就可以发现,无论是路人对他的态度,还是何先生对他的诊断,都是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生活现象。而“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甚至于“去年城里钉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血舐”(这个细节后来被作者用于他的另一篇小说《药》之中),确实是“从来如此”。
《狂人日记》的现实主义精神,最重要的是念念不忘对封建道德的批判、对愚昧国民的同性和鞭挞。在作品中,除了现实主义的方法外,象征主义也时常可见。无论是“很好的月光”,还是“赵家的狗”;无论是狼子村的炒吃心肝,还是李时珍写的人肉可以煎吃,都既可以看作是现实主义的刻画,也可以看作是象征主义的结合。狂人的精神病状的描写是逼真的,而他的几乎所有语言又都是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的。他的形象本身的象征意义则更为突出。
茅盾曾在1923年这样写道“这奇文冷隽的句子,挺峭的文调,对照着那储蓄半吐的意义,和淡淡的象征主义色彩,便构成了异样的风格,使人一见就感着不言而喻的悲哀和愉快。”鲁迅从《狂人日记》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异样的风格”,即作品虽然一开篇就使人笼罩在阴冷的恐惧之中,虽然处处使人感到毛骨悚然,但是,作品中狂人昂扬的斗志,却不能不使人振奋,不能不使人觉得作者在冷峻的文字中还流淌着热烈的感情,还寄托着热切的希望。概而言之,是鲁迅小说“异样的风格”就是寓热于冷。
《狂人日记》将彻底的反封建精神与崭新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深刻地体现了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绩,对其也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