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证的案例分析,加急……
国外来证规定装运期为10月,信用证11月15日到期。我10月21日装完,11月13日备妥单据前去银行议付,银行拒付。我方认为信用证尚有效,银行不应拒付。请帮忙赶紧分析一下...
国外来证规定装运期为10月,信用证11月15日到期。我10月21日装完,11月13日备妥单据前去银行议付,银行拒付。我方认为信用证尚有效,银行不应拒付。请帮忙赶紧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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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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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权拒付呀。UCP规定单据应于运输单据日后21天内提交。你21日装完,这是运输单据的日期,到10月完是10天,你11月13日才交单,已经超过了运输单据日后21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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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交单期了,不能光看有效期的。信用证实际有效期=装船期+交单期 ,交单期最长不能超过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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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跟客户协商一下吧! 客户同意付就可以了!
交单时间托的太长了!!!
交单时间托的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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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拒付是正确的。
你怎么不早点交啊,真愁人!那你赶紧和客户商量吧,事不宜迟啊。
你怎么不早点交啊,真愁人!那你赶紧和客户商量吧,事不宜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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