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税吗?
那减免税款的补贴收入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展开
需要。
但是,不一定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营业外收入,不一定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罚款收入,交企业所得税25%
1、处理固定资产收益,交企业所得税25%
2、出卖设备收益,交增值税17%或者2%,所得税25%
3、出卖房屋土地收益,交营业税5%,所得税
4、还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还要交城建税3%-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19-05-10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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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一定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营业外收入,不一定都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罚款收入,交企业所得税25%
1、处理固定资产收益,交企业所得税25%
2、出卖设备收益,交增值税17%或者2%,所得税25%
3、出卖房屋土地收益,交营业税5%,所得税
4、还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还要交城建税3%-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罚款收入,交企业所得税25%
2.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交企业所得税25%
3.
出卖设备收益,交增值税4%或者2%,所得税25%
4.
出卖房屋土地收益,交营业税5%,所得税
还交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还要交城建税3%-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涵盖范围: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也就是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指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取得价款和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扣除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无形资产出售利得,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取得价款扣除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与关联方交易除外)。指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入资产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4、债务重组利得。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5、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6、
盘盈利得。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其中固定资产盘盈。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7、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8、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型资产或非货币型资产形成的利得。
9、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10、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营业外收入情况,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账户。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