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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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制度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2006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资产减值又进行了一些新的修订。
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底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对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也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而2006年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这些迹象包括: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它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实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底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对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做出具体规定。2002年《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也未明确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导致在会计实务中可操作性较差。
而2006年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这些迹象包括: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降,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它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实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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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除了货币资金都有减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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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6-05-20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GUYOL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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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先进。 30年的商业、服务业、工业、会计领域工作经验。 1987年参加全疆大中专院校珠算比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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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是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从实质内容上看,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随着企业经营项目的增多、经营范围的扩大,企业的资产项目也随之增加。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将资产减值计提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资产外,还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
事实上,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只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存货、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的资产的减值问题,排除在该准则适用范围之外,由其他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所以,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涉及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等9个具体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资产减值是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从实质内容上看,我国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的规定保持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八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即: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随着企业经营项目的增多、经营范围的扩大,企业的资产项目也随之增加。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将资产减值计提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除了上述资产外,还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及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
事实上,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只规范了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问题,存货、金融资产、递延税项资产、雇员福利资产以及特殊行业(比如勘探开发行业、石油天然气行业)的资产的减值问题,排除在该准则适用范围之外,由其他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所以,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涉及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等9个具体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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