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法方面的问题请教大家,谢谢
下列情况,请教大家,谢谢。本人于06年11月中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目前月薪3000.08年1月1日曾签订一份为期一年合同。请教大家: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
下列情况,请教大家,谢谢。
本人于06年11月中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目前月薪3000.
08年1月1日曾签订一份为期一年合同。
请教大家:
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月1日好了,我可以争取到多少补偿?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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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想到要诉讼之类,说实话,是居安思危,如果真的发生了,打算要2-3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得了,诉讼我知道,劳民伤财费时间。。。。。
我现在是无合同状态。。。之前是合同是08年一年的。。。 展开
本人于06年11月中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目前月薪3000.
08年1月1日曾签订一份为期一年合同。
请教大家:
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月1日好了,我可以争取到多少补偿?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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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没想到要诉讼之类,说实话,是居安思危,如果真的发生了,打算要2-3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得了,诉讼我知道,劳民伤财费时间。。。。。
我现在是无合同状态。。。之前是合同是08年一年的。。。 展开
1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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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月1日好了,我可以争取到多少补偿?
如果单位吾理由开除你,你可以获得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原来一年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而在单位继续工作,则从第二个月其应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在3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的补偿是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你的聊天行为是单位制度所禁止的,且已经达到“严重的程度”。关于严重程度的判断,应根据聊天对你工作的影响程度判断,如果在空闲时、对工作影响不大且单位未就聊天进行过警告的,个人认为不应认为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合同遗失影响不大。顺延的约定应有双方认可的意思表示,一般应在合同后面有续订的格式条款,但需要双方签字。因此,不能依据“无意外”假设来断定合同顺延。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你可以选择进行仲裁。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你即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关键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应该能取得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
如果单位吾理由开除你,你可以获得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原来一年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续签而在单位继续工作,则从第二个月其应支付双倍工资。
因此,如果单位在3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你可以得到的补偿是二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只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你的聊天行为是单位制度所禁止的,且已经达到“严重的程度”。关于严重程度的判断,应根据聊天对你工作的影响程度判断,如果在空闲时、对工作影响不大且单位未就聊天进行过警告的,个人认为不应认为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合同遗失影响不大。顺延的约定应有双方认可的意思表示,一般应在合同后面有续订的格式条款,但需要双方签字。因此,不能依据“无意外”假设来断定合同顺延。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你可以选择进行仲裁。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你即可以向劳动监察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关键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应该能取得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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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1月1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争取到1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补偿。
2、没有什么补偿。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没关系。劳动争议规定由用人单位出证,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4、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诉: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5、上述1,争取到机会是肯定的;2,要根据你公司是否有这种“规则”而定。上海也是执行劳动合同法的,不一样的条款也无效的。
2、没有什么补偿。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没关系。劳动争议规定由用人单位出证,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4、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诉: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5、上述1,争取到机会是肯定的;2,要根据你公司是否有这种“规则”而定。上海也是执行劳动合同法的,不一样的条款也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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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无理由开除,你可以得到3个月以上的薪水的违约金
2.你违反规定,按照公司约定,你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要是给你,那纯属于“人道主义”
3.合同遗失影响不大,公司里面会有备份;尽管合同有无意外续约的说法,但是没有鉴定合同,不能够构成合法的契约关系。
4.出现劳动纠纷,找律师!
5.一般来说,诉讼获胜机会不大。具体条款要看你鉴定的合同而定,只要鉴定的合同在国家劳动法符合章程范围以内,一切标准要看那个合同
2.你违反规定,按照公司约定,你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要是给你,那纯属于“人道主义”
3.合同遗失影响不大,公司里面会有备份;尽管合同有无意外续约的说法,但是没有鉴定合同,不能够构成合法的契约关系。
4.出现劳动纠纷,找律师!
5.一般来说,诉讼获胜机会不大。具体条款要看你鉴定的合同而定,只要鉴定的合同在国家劳动法符合章程范围以内,一切标准要看那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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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程序,而且对出庭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因此不是几句话能说清的,最好找一个委托代理人,否则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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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从06年11月到07年12月之间,适用原来的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真的是无故解除合同的话,应当补偿07年的月平均工资一个月。从08年期的适用新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算法为一年算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算半个月。这样加起来就是两个半月的补偿金。
2、如果是违反了公司的纪律规定而开除,没有什么特殊的补偿制度。
3、合同遗失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过你需要提交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样的延长期限条款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订立合同。
4、驻外办事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你应该到公司当地的劳动部门要求仲裁。
5、只要有证据,就可以获得补偿。上海没有特殊,都是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是违反了公司的纪律规定而开除,没有什么特殊的补偿制度。
3、合同遗失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不过你需要提交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这样的延长期限条款是有效的,不需要重新订立合同。
4、驻外办事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你应该到公司当地的劳动部门要求仲裁。
5、只要有证据,就可以获得补偿。上海没有特殊,都是适用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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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该公司无理由开除我,时间就定为3月1日好了,我可以争取到多少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经济补偿)。你06年11月进入公司,至09年3月工作年限为2年零4个月,所以赔偿金应为5个月工资(按上一年的你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因你原合同已于09年1月1日到期,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单位未与你订立合同的,应从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公司未给你支付双倍工资,你可要求补发。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合法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公司方面必须证实你确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才可以开除你。也就是说,对于上班时间聊QQ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方面必须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解除合同才是合法的。否则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如单位能证实你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以此为由开除你,你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劳动合同是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因你的合同已遗失,你需要另找证据证明你与单位曾存在过劳动关系。具体的可以是你的工资单、考勤卡、工作牌、有你签名或公司盖章的相关文件,或者找证人证明都可以。
合同期满,劳动者到原单位上班,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即双方已建立 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保护。
也就是说,虽然你现在手上没有08年的合同,今年的合同也未签订,但你现在与单位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能的提供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就可以了(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只需证实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余举证举证责任由单位负责)。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到合同履行地或公司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你可去申请劳动仲裁,你本人如对劳动法规和流程不熟悉的,可以委托律师。《劳动合同法》总体上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只要你没有给公司造成过重大损失,而且有充分证据,一般来说对你是有利的。
法规规定,劳动仲裁在60天内必须结束,也就是说仲裁在两个月一定会有结果。你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时间上不算太长。而仲裁结果下达后,如单位在15天内不服裁决,上述至法院,走诉讼程序,那就会比较费神,搞不好要打上一两年的,双方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
因为仲裁开始前走的是调解程序,你可争取与公司达成调解,这样应该说对双方都有利。
所以还是如果情况发生,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尽量在调解阶段达成和解。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经济补偿)。你06年11月进入公司,至09年3月工作年限为2年零4个月,所以赔偿金应为5个月工资(按上一年的你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因你原合同已于09年1月1日到期,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单位未与你订立合同的,应从第2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公司未给你支付双倍工资,你可要求补发。
2.若公司已我上班时间聊QQ等违反公司规则的理由开除我,且情况属实,我又可以争取什么补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合法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公司方面必须证实你确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才可以开除你。也就是说,对于上班时间聊QQ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方面必须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解除合同才是合法的。否则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如单位能证实你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以此为由开除你,你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3.之前为期一年的合同已经遗失,对我现在争取补偿有无影响?若合同有“无意外,此合同将顺延一年”诸如此类的条款,是否在法律上有效?还是一定需要另外一份有本人签字,有效期从09年开始的新合同?
如果你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劳动合同是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因你的合同已遗失,你需要另找证据证明你与单位曾存在过劳动关系。具体的可以是你的工资单、考勤卡、工作牌、有你签名或公司盖章的相关文件,或者找证人证明都可以。
合同期满,劳动者到原单位上班,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按原合同条件续签,即双方已建立 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规保护。
也就是说,虽然你现在手上没有08年的合同,今年的合同也未签订,但你现在与单位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能的提供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过,就可以了(劳动争议纠纷中,劳动者只需证实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其余举证举证责任由单位负责)。
4.我一直在该公司驻外地办事处工作,若届时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向何处的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步骤是怎么样的?
到合同履行地或公司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5.若上述1,2任意一种情况成立,但是公司不能给予法律上所规定的补偿,我争取到机会有多大?上海有无其他不一样的条款?
你可去申请劳动仲裁,你本人如对劳动法规和流程不熟悉的,可以委托律师。《劳动合同法》总体上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只要你没有给公司造成过重大损失,而且有充分证据,一般来说对你是有利的。
法规规定,劳动仲裁在60天内必须结束,也就是说仲裁在两个月一定会有结果。你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时间上不算太长。而仲裁结果下达后,如单位在15天内不服裁决,上述至法院,走诉讼程序,那就会比较费神,搞不好要打上一两年的,双方都要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
因为仲裁开始前走的是调解程序,你可争取与公司达成调解,这样应该说对双方都有利。
所以还是如果情况发生,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尽量在调解阶段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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