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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uty
论美
人有一个更崇高的需求,为自然所满足,即爱美。
古希腊人称世界为Kóouos,即“美”之意。此为万物之构形,或颇具塑造性的人眼所致;因此凡基本形体,如天空、高山、树木、动物,本身即令我们赏心悦目,其轮廓、色彩、运动与组合使我们感到欣喜。这似乎部分归功于眼睛本身。眼乃是最优秀的艺术家,以其构造加上光律的相互作用,使美景产生;任何东西无论特征如何,均构成一个色彩完美的整体,所以单个物体虽微不足道,但一经组合便呈现出丰满匀称的景色。眼睛既然最善于组合,光线亦最能描绘。再丑陋的东西,强有力的光亦会使之变得妩媚。它带给感官的刺激,它所具有的像空间和时间的那种无限性,使一切呈现欢乐色彩。即便尸体也有其美之处。不过,除大自然显现出的整体美外,几乎一切个体都悦人眼目,这已为我们不断模仿它们所证实,诸如橡树子,葡萄,松果,麦穗,蛋,许多鸟的翅膀和体型,狮爪,蛇,蝴蝶,海贝壳,火焰,云块,蓓蕾,叶子,许多如棕榈那种树的形状。
为细加思考,我们不妨把美一分为三:
一、首先,只需感知自然之形体,即是一种快乐。人颇离不开自然形体和运动的影响,以致它最低微的作用,似乎局限于实用和美观的范畴。人的身心为讨厌的工作或交往所累,而自然则有益健康,使其恢复正常。街上不乏烦扰和骗术,商人、律师将其摆脱,看见天空和树林,从而恢复本我。置身大自然永恒的静谧,他方发现自己。眼睛若要康健,似乎需有广阔视域。只要能极目远眺,我们便绝无困乏之时。
但在其余时候,自然则以其可爱令人惬意,而与消除疲乏无关。我从黎明到日出,站在房后的山顶上观赏壮丽的晨景,心情犹如天使的一般。那些细长的云块,像漂浮在泛着红光的大海里的鱼儿。站在地上,一如站在岸边,我遥望静静的海洋。它瞬息万变,我似乎参与其中;它富有生机的魔力,触及我身心,我感到生命扩张,与晨风一道飞舞。自然用几许廉价之物,即使我们有神圣之感!给我以健康之躯,明媚之日,我便觉得赫赫皇帝亦荒唐可笑。黎明是我的亚述[1];日落月出是我的帕福斯[2]和无法想象的仙境;明朗的中午将是我富有理智的英国;夜晚将是我充满神秘哲学和梦想的德国。
时值一月,昨日傍晚我见日落同样妩媚之极,只是每到下午我们的感觉没那么灵敏而已。西方云散,成粉红薄片,色调之柔和难以形容;空气充满生机,温和无比,此时进屋实在会让人不快。那自然美景会说什么?磨坊后的山谷虽一片宁静,但却生气勃勃,即使荷马[3]或莎士比亚也无法用语言为我再现,难道这毫无意义?光秃的树,霞光里像燃烧的尖塔,衬托在东方蓝蓝的背景里;花朵已谢,然而点点犹如繁星;败枝残干,布上霜迹,无不为这无声的音乐增添美妙情调。
城市居民以为,一年中乡村景色只有一半时间才悦人心目。而对于冬景之美,我却自得其乐,以为它给我们的美感并不亚于温和宜人的夏季。只要细心观察,每时每刻都有其美;即便在同一田野,每一小时你都能看见从未见过、并且再不会见到的画面。天空也在时刻变化,因此大地或光辉灿烂,或阴沉昏然。周围农场的庄稼,一周又一周地呈现新貌。牧场或路边土生的植物相继生长,成为无声的时钟,人们由此可知四季光阴,敏锐的人甚至可觉察到一天的变易。各种鸟虫也像植物一样准时,相继出现——凡天地生物无不有成长之机会。水河边,变化更是丰富多彩。每当7月,河流欢快,浅水处蓝色的梭子鱼草大片盛开,大群大群的黄蝴蝶翩翩起舞。金紫相交,辉映出其壮丽景色,艺术怎能企及。的确,河流是一个永恒的节目,每月均有新装展现。
但此种为我们所见所感的自然之美,实在微不足道。一日奇观,诸如清新的早晨,彩虹,高山,盛开的果园,星星,月光,水中静影,等等,若求之太切,则只成为虚饰之物,以其虚无缥缈令我们失望。步出屋外去看月,它不过华而不实,征途旅人行进于月光下的快乐你不会获得。10月下午,金光闪闪,其美何人能捕捉?你跨步向前,将其寻觅,而它已不复存在;从车窗观之,它不过一片幻景而已。
二、美若要达到至善至美境地,必须有一个更崇高的因素,即精神。崇高神圣的美,能为人所爱而无娇柔之气,与人的意志密不可分。美是上帝印在美德上的标记。凡自然的行为皆美好。凡英勇行为皆体面,它让所在之地与那里的人人亦生光彩。我们从伟人的作为中得知,世界为人人所有。每个有理性的人,均可把一切自然视为个人财产。只要他有此心愿,即会如此。他可以将其放弃,躲进一个角落,不要自己的王国,一如许多人那样;但他既立身于世,即有资格享有世界。他占据世界多少,全凭自己的心志而定。“人为之耕耘、建造或航行的一切,无不唯善是从,”萨卢斯特[4]说。“风浪”,吉本[5]说,“总有利于最杰出的航海家。”日月、星辰无不如此。当某人有高尚之举——或许在风光美极之地;当莱奥尼达斯[6]及其300名战士于一日中壮烈牺牲,日月相继而出,作别葬身德摩比利深谷中的英雄;在高高的阿尔卑斯山上,面临雪崩的危险,阿诺德·温克尔里德[7]以血肉之驱挡住奥地利军队的长矛,为战友们冲破防线——这些英雄们,难道不能以自然之美,为其献身之美增添光彩?当哥伦布的船靠近美洲海岸——当时海滩上站满土人,他们从茅屋里飞奔而出;后面是大海;周围耸立着印第安群岛呈现紫色的高峰——难道我们能将这举世英雄与活生生的画面截然分开?难道新大陆没以其棕榈树和大平原,为其贵体披上美丽的盛装?自然之美总像空气一般悄然而入,为豪行壮举穿上新衣。当亨利·范内爵士[8]为维护英国法律的尊严,坐着雪橇被拖上塔山处死时,众人中一人高喊:“你以前从未坐过如此荣耀的宝座!”爱国者罗素[9]勋爵在被送上绞刑架前,查理二世将其送上一辆敞蓬马车,使之穿过伦敦大街以便示众。“但是,”他的传记作者说,“众人心想他们看见自由和美德就在他身旁。”即便在隐僻之地,肮脏之处,只要有正直或英勇行为,似乎天空立即成为其圣堂,太阳成为其烛光。自然伸出双臂将人拥抱,只为让他有同样伟大的思想。她带着玫瑰和紫罗兰,心甘情愿护随其后,以优美富丽之线条,打扮自己可爱的孩子。只要其思想影响深远,身躯又何不与美景相融。一位德善之人,是与自然杰作互为协调的,并成为大地的中心。我们记得,荷马、品达、苏格拉底和福基翁[10],均与希腊的地理和气候完美地融为一体。而耶稣也与天同广,与地同厚。在平常生活中,谁见到一位德才非凡之人,都会说他多么事事顺心——不管待人、持论还是度日,连自然也从属于他。
三、世上之美,尚另有一面可予考察,即它成为心智研究的对象。事物除与德善相联,亦与思想相关。在上帝心中,它们处于何种绝对位置,均为心智所探究,而毫无感情色彩。人的思考能力与活动能力似乎相继而生,一者先独占其身,随后被另一者取代。它们彼此虽有所抵触,但正如动物时而吃食时而干活,双方都准备着被接替。因此,与行为相关之美已如我们所见,会不寻自来,而正因为不寻自来,它便期待着心智的理解和探寻;继而又激发行动。凡神圣者均不会死亡。一切善美之物再生不断。自然之美再现于人的心中,非为贫乏之思考,而为崭新之创造。
任何人,都或多或少为世界景色所感动,有的甚至为之欣喜。此种爱美曰“情趣”。更有他人,爱美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满足于赞美,而且力求以新的形式再现。此为创造美,谓之“艺术”。
艺术品产生,使人性的秘密有所揭示。一件艺术品,即是世界的一种概括或缩影。它产生于自然,又为自然之表现,不过是其微形罢了。因为尽管自然之作数不胜数,各不相同,但因之而生的艺术,或其在艺术上的表现却单纯专一。自然虽有无数形体,但却基本相同,甚至十分独特。树叶阳光,山水海洋,给人相似之感。它们有一种共同点——完美与协调,即美。美之标准,即是自然形体的总和——亦即自然之整体;意大利人解释美时,将其表述为“一中见多”。任何东西,单独时都不甚美,唯置于整体方显出其美。单个物体,当显示出普遍之美时,方美丽之至。诗人、画家、雕刻家、音乐家、设计师,均力求将世界的光辉集中于一点,在各自的工作中满足爱美之心——此心激发着他去创作。因此艺术是经过人提炼的自然;艺术家的心中,满怀着自然之美,继而他便以其意志将自然转化为艺术。
所以世界之存在,意在满足爱美之心。此种要素,我谓之根本目的。心何以求美,既无法问及,亦难以作答。美,以其最深广意义而论是宇宙之表现。上帝是至美。真、善、美,为同一整体的三个方面。但自然之美并非根本,它是内在永恒之美的使者,单独并非充实圆满。自然之美只为一部份,并非自然之最终目标的最权威或最崇高的表现
论美
人有一个更崇高的需求,为自然所满足,即爱美。
古希腊人称世界为Kóouos,即“美”之意。此为万物之构形,或颇具塑造性的人眼所致;因此凡基本形体,如天空、高山、树木、动物,本身即令我们赏心悦目,其轮廓、色彩、运动与组合使我们感到欣喜。这似乎部分归功于眼睛本身。眼乃是最优秀的艺术家,以其构造加上光律的相互作用,使美景产生;任何东西无论特征如何,均构成一个色彩完美的整体,所以单个物体虽微不足道,但一经组合便呈现出丰满匀称的景色。眼睛既然最善于组合,光线亦最能描绘。再丑陋的东西,强有力的光亦会使之变得妩媚。它带给感官的刺激,它所具有的像空间和时间的那种无限性,使一切呈现欢乐色彩。即便尸体也有其美之处。不过,除大自然显现出的整体美外,几乎一切个体都悦人眼目,这已为我们不断模仿它们所证实,诸如橡树子,葡萄,松果,麦穗,蛋,许多鸟的翅膀和体型,狮爪,蛇,蝴蝶,海贝壳,火焰,云块,蓓蕾,叶子,许多如棕榈那种树的形状。
为细加思考,我们不妨把美一分为三:
一、首先,只需感知自然之形体,即是一种快乐。人颇离不开自然形体和运动的影响,以致它最低微的作用,似乎局限于实用和美观的范畴。人的身心为讨厌的工作或交往所累,而自然则有益健康,使其恢复正常。街上不乏烦扰和骗术,商人、律师将其摆脱,看见天空和树林,从而恢复本我。置身大自然永恒的静谧,他方发现自己。眼睛若要康健,似乎需有广阔视域。只要能极目远眺,我们便绝无困乏之时。
但在其余时候,自然则以其可爱令人惬意,而与消除疲乏无关。我从黎明到日出,站在房后的山顶上观赏壮丽的晨景,心情犹如天使的一般。那些细长的云块,像漂浮在泛着红光的大海里的鱼儿。站在地上,一如站在岸边,我遥望静静的海洋。它瞬息万变,我似乎参与其中;它富有生机的魔力,触及我身心,我感到生命扩张,与晨风一道飞舞。自然用几许廉价之物,即使我们有神圣之感!给我以健康之躯,明媚之日,我便觉得赫赫皇帝亦荒唐可笑。黎明是我的亚述[1];日落月出是我的帕福斯[2]和无法想象的仙境;明朗的中午将是我富有理智的英国;夜晚将是我充满神秘哲学和梦想的德国。
时值一月,昨日傍晚我见日落同样妩媚之极,只是每到下午我们的感觉没那么灵敏而已。西方云散,成粉红薄片,色调之柔和难以形容;空气充满生机,温和无比,此时进屋实在会让人不快。那自然美景会说什么?磨坊后的山谷虽一片宁静,但却生气勃勃,即使荷马[3]或莎士比亚也无法用语言为我再现,难道这毫无意义?光秃的树,霞光里像燃烧的尖塔,衬托在东方蓝蓝的背景里;花朵已谢,然而点点犹如繁星;败枝残干,布上霜迹,无不为这无声的音乐增添美妙情调。
城市居民以为,一年中乡村景色只有一半时间才悦人心目。而对于冬景之美,我却自得其乐,以为它给我们的美感并不亚于温和宜人的夏季。只要细心观察,每时每刻都有其美;即便在同一田野,每一小时你都能看见从未见过、并且再不会见到的画面。天空也在时刻变化,因此大地或光辉灿烂,或阴沉昏然。周围农场的庄稼,一周又一周地呈现新貌。牧场或路边土生的植物相继生长,成为无声的时钟,人们由此可知四季光阴,敏锐的人甚至可觉察到一天的变易。各种鸟虫也像植物一样准时,相继出现——凡天地生物无不有成长之机会。水河边,变化更是丰富多彩。每当7月,河流欢快,浅水处蓝色的梭子鱼草大片盛开,大群大群的黄蝴蝶翩翩起舞。金紫相交,辉映出其壮丽景色,艺术怎能企及。的确,河流是一个永恒的节目,每月均有新装展现。
但此种为我们所见所感的自然之美,实在微不足道。一日奇观,诸如清新的早晨,彩虹,高山,盛开的果园,星星,月光,水中静影,等等,若求之太切,则只成为虚饰之物,以其虚无缥缈令我们失望。步出屋外去看月,它不过华而不实,征途旅人行进于月光下的快乐你不会获得。10月下午,金光闪闪,其美何人能捕捉?你跨步向前,将其寻觅,而它已不复存在;从车窗观之,它不过一片幻景而已。
二、美若要达到至善至美境地,必须有一个更崇高的因素,即精神。崇高神圣的美,能为人所爱而无娇柔之气,与人的意志密不可分。美是上帝印在美德上的标记。凡自然的行为皆美好。凡英勇行为皆体面,它让所在之地与那里的人人亦生光彩。我们从伟人的作为中得知,世界为人人所有。每个有理性的人,均可把一切自然视为个人财产。只要他有此心愿,即会如此。他可以将其放弃,躲进一个角落,不要自己的王国,一如许多人那样;但他既立身于世,即有资格享有世界。他占据世界多少,全凭自己的心志而定。“人为之耕耘、建造或航行的一切,无不唯善是从,”萨卢斯特[4]说。“风浪”,吉本[5]说,“总有利于最杰出的航海家。”日月、星辰无不如此。当某人有高尚之举——或许在风光美极之地;当莱奥尼达斯[6]及其300名战士于一日中壮烈牺牲,日月相继而出,作别葬身德摩比利深谷中的英雄;在高高的阿尔卑斯山上,面临雪崩的危险,阿诺德·温克尔里德[7]以血肉之驱挡住奥地利军队的长矛,为战友们冲破防线——这些英雄们,难道不能以自然之美,为其献身之美增添光彩?当哥伦布的船靠近美洲海岸——当时海滩上站满土人,他们从茅屋里飞奔而出;后面是大海;周围耸立着印第安群岛呈现紫色的高峰——难道我们能将这举世英雄与活生生的画面截然分开?难道新大陆没以其棕榈树和大平原,为其贵体披上美丽的盛装?自然之美总像空气一般悄然而入,为豪行壮举穿上新衣。当亨利·范内爵士[8]为维护英国法律的尊严,坐着雪橇被拖上塔山处死时,众人中一人高喊:“你以前从未坐过如此荣耀的宝座!”爱国者罗素[9]勋爵在被送上绞刑架前,查理二世将其送上一辆敞蓬马车,使之穿过伦敦大街以便示众。“但是,”他的传记作者说,“众人心想他们看见自由和美德就在他身旁。”即便在隐僻之地,肮脏之处,只要有正直或英勇行为,似乎天空立即成为其圣堂,太阳成为其烛光。自然伸出双臂将人拥抱,只为让他有同样伟大的思想。她带着玫瑰和紫罗兰,心甘情愿护随其后,以优美富丽之线条,打扮自己可爱的孩子。只要其思想影响深远,身躯又何不与美景相融。一位德善之人,是与自然杰作互为协调的,并成为大地的中心。我们记得,荷马、品达、苏格拉底和福基翁[10],均与希腊的地理和气候完美地融为一体。而耶稣也与天同广,与地同厚。在平常生活中,谁见到一位德才非凡之人,都会说他多么事事顺心——不管待人、持论还是度日,连自然也从属于他。
三、世上之美,尚另有一面可予考察,即它成为心智研究的对象。事物除与德善相联,亦与思想相关。在上帝心中,它们处于何种绝对位置,均为心智所探究,而毫无感情色彩。人的思考能力与活动能力似乎相继而生,一者先独占其身,随后被另一者取代。它们彼此虽有所抵触,但正如动物时而吃食时而干活,双方都准备着被接替。因此,与行为相关之美已如我们所见,会不寻自来,而正因为不寻自来,它便期待着心智的理解和探寻;继而又激发行动。凡神圣者均不会死亡。一切善美之物再生不断。自然之美再现于人的心中,非为贫乏之思考,而为崭新之创造。
任何人,都或多或少为世界景色所感动,有的甚至为之欣喜。此种爱美曰“情趣”。更有他人,爱美有过之而无不及,不仅满足于赞美,而且力求以新的形式再现。此为创造美,谓之“艺术”。
艺术品产生,使人性的秘密有所揭示。一件艺术品,即是世界的一种概括或缩影。它产生于自然,又为自然之表现,不过是其微形罢了。因为尽管自然之作数不胜数,各不相同,但因之而生的艺术,或其在艺术上的表现却单纯专一。自然虽有无数形体,但却基本相同,甚至十分独特。树叶阳光,山水海洋,给人相似之感。它们有一种共同点——完美与协调,即美。美之标准,即是自然形体的总和——亦即自然之整体;意大利人解释美时,将其表述为“一中见多”。任何东西,单独时都不甚美,唯置于整体方显出其美。单个物体,当显示出普遍之美时,方美丽之至。诗人、画家、雕刻家、音乐家、设计师,均力求将世界的光辉集中于一点,在各自的工作中满足爱美之心——此心激发着他去创作。因此艺术是经过人提炼的自然;艺术家的心中,满怀着自然之美,继而他便以其意志将自然转化为艺术。
所以世界之存在,意在满足爱美之心。此种要素,我谓之根本目的。心何以求美,既无法问及,亦难以作答。美,以其最深广意义而论是宇宙之表现。上帝是至美。真、善、美,为同一整体的三个方面。但自然之美并非根本,它是内在永恒之美的使者,单独并非充实圆满。自然之美只为一部份,并非自然之最终目标的最权威或最崇高的表现
参考资料: http://blog.china.com.cn/liurongyue/art/165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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