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评估中的折旧与会计的折旧有什么区别?
1、折旧的实质和目的不同
评估上的折旧,实质是评估建筑物的重置成本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减损,即估算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建筑物价值的贬值或损失。
因此准确地说,估价上的“折旧”不是原本意义上的折旧,而是一种减价修正,其目的是通过这种减价修正求得建筑物在评估基准日的现值。
会计上的折旧实质是建筑物这种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在产品成本中的分摊,其目的是使该固定资产的原始取得价值,通过折旧这种价值转移(摊销)形式而收回。
2、折旧年限不同
建筑物耐用年限一般分为自然耐用年限(物理寿命、自然寿命)和经济耐用年限,前者是指建筑物自建造完成之日起因使用、自然磨损达到不堪使用的年数。
后者是指建筑物自建造完成之日起,至建筑物使用收益与其使用成本相抵时点的持续时间。
3、确定折旧时对维修费用的处理方法不同
建筑物因使用、自然等原因,往往会造成建筑物的破损,于是就有了为保持其正常运转和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的维护和修理;为了改进其性能、质量甚至延长其使用寿命的改良(改建、扩建)。
以经济上是否合理为标准,对建筑物的损耗分为可修复损耗和不可修复损耗两部分。
可修复损耗是指为了对各种原因引起的建筑物损耗进行修复,所投入的成本小于或等于修复后建筑物价值的增加,或小于或等于所得到的收益回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折旧
1、价值损耗因素不同。
资产评估中的折旧:资产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导致的资产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而引起的价值损失。
会计的折旧:
2、反映实际损耗的程度不同。
资产评估中的折旧:资产评估结果要为资占交易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因此要求其贬值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损耗,从而准确确定评估值。
会计的折旧:会计折旧考虑资产损耗因素不全面,并且折旧方法的选择具有稳定性,折旧年限的选择也受限制,故会计折旧往往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真实价值。
3、计算基数不同。
资产评估中的折旧:各项贬值计算的基数是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评估基准日不同,其重置成本一般也不同。即同一被评估资产的贬值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会计的折旧:基数为被评估资产的原始取得成本,即资产原值。资产的原值一经确定,以后折旧期间内均以此为基数计算折旧,不随时间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资产评估的贬值一般指被评估资产与选择为参照物的新资产在价值上的差别,即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与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差。根据资产贬值的原因不同,大体可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三类。会计折旧指在资产使用寿命内,运用一定的方法,考虑资产使用过程中的磨损、消耗等因素,将资产价值系统分配到成本费用中去的金额。由此可见,资产评估中的贬值与会计折旧都承认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价值损耗与转移,都是资产价值的抵减,即一种“负价值”,但都不伴随着现金的流出。资产成本通过两者的修正,将得到有关资产当时价值情况的更有意义的数据。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资产评估贬值,得到资产的评估价值;资产的原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得到资产的账面余额。
在资产评估贬值与会计折旧的计算方法上,两者也存在共同点。资产实体性贬值确定的使用年限法,类似于会计上计提折旧使用的直线法,他们计算的原理是相同的。同时,在确定若干资产的贬值或折旧时,两者均可以选择综合或个别计量的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可估算若干资产的综合总工作量或综合可使用年限,进而确定综合贬值率;同理,会计中也有估算若干资产综合折旧率的做法。
另外,资产评估贬值的确定,要参考会计折旧的计提情况;会计折旧的计提有时也会用到考虑了评估贬值后的资产价值,有时会因资产评估贬值的变化引起的评估价值的变化来调整折旧的计提。
二、 资产评估贬值与会计折旧的区别
1. 实质和目的不同。资产评估贬值是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的差,即估测的由各种原因造成的资产价值的贬值或损失,是资产的减价修正;通过这种减价修正来求得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这是一个计价过程。会计折旧实质上资产的原始成本或调整的其他投入价值在受益对象上的分摊,是一种费用的分配过程。其目的是资产的原始取得价值以折旧的形式转移,并通过摊销的形式收回,达到资本保全的目的。
2. 价值损耗因素不同。我们将资产价值损耗划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指资产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导致的资产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而引起的价值损失。无形损耗又可分为功能性损耗和经济性损耗。功能性损耗时由于技术进步一起的资产功能相对落后而造成的价值损失;经济性损耗是指由于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在资产评估贬值的估测中,同时考虑了有形损耗(实体性贬值)、功能性损耗和经济性损耗,即资产评估贬值包括了全部的价值损耗。会计折旧一般仅考虑有形损耗,对无形损耗很少考虑。我们计提折旧使用的直线法,认为资产价值在使用中的损耗是随时间均匀发生的,只考虑了有形损耗;而加速折旧法由于考虑了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采用而导致旧资产的能力不足、结构落后、功能短缺以及变动运营成本过高,即考虑了功能性贬值。但是,各种折旧方法都没有考虑经济性损耗。
3. 计算方法选择的灵活性不同。由于资产评估和会计核算分别遵循不同的准则规范、法律法规,他们在计算方法的选择上,又不同的限制。资产评估中,就贬值的估测,有各种不同的方法可供选择。在一次评估中可选择多种方法,各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可相互对照;在对同一资产的多次评估中,可根据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评估贬值。在会计核算中,由于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能随意更改。很多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其折旧方法的选定受到更大的限制。
4. 反映实际损耗的程度不同。如前所述,由于会计折旧考虑资产损耗因素不全面,并且折旧方法的选择具有稳定性,折旧年限的选择也受限制,故会计折旧往往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真实价值。而资产评估结果要为资占交易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因此要求其贬值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损耗,从而准确确定评估值。
5.当评估实体性贬值采用役龄比率法时,实体性贬值=(重置成本-预计残值)÷总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会计折旧采用直线法时,累计折旧=(资产原值-预计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两者计算公式很相似,但其中仍有细节上的差异。
(1)计算基数不同。资产评估上,各项贬值计算的基数是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评估基准日不同,其重置成本一般也不同。即同一被评估资产的贬值会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会计折旧的基数为被评估资产的原始取得成本,即资产原值。资产的原值一经确定,以后折旧期间内均以此为基数计算折旧,不随时间变化。
(2)年限的含义不同。评估实体性贬值计算的“总使用年限”是资产的经济寿命,它是一个相对变动的量,它受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及其设计、结构、质量的影响,并与市场状况、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有关。会计折旧上的“预计使用年限”,在考虑损耗的同时,也考虑财税政策、社会技术及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以同类资产在正常运转状况下的平均使用年限作为使用年限。另外,资产评估中使用的“实际已使用年限”指有效使用年限,即日历使用年限与资产的开工利用率的乘积;而会计上累计折旧计算中使用日历上的使用年限,也就是说,对一项不使用的资产也照提折旧。

实质和目的不同!
一:资产评估上的折旧
实质是评估重置成本至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减损,即估算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价值的贬值或损失。因此准确地说,估价上的“折旧”不是原本意义上的折旧,而是一种减价修正,其目的是通过这种减价修正求得评估基准日的现值。
二:会计上的折旧
实质是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在产品成本中的分摊,其目的是使该固定资产的原始取得价值,通过折旧这种价值转移(摊销)形式而收回。 年限不同 耐用年限一般分为自然耐用年限(物理寿命、自然寿命)和经济耐用年限(经济寿命)。前者是指固定资产自建造完成之日起因使用、自然磨损达到不堪使用的年数;后者是指固定资产自建造完成之日起,至固定资产使用收益与其使用成本相抵时点的持续时间。
三:资产评估中使用的折旧年限
资产评估中使用的折旧年限是指固定资产的经济寿命,是一个相对变动(动态)的量,它受固定资产本身的设计和功能、使用和自然磨损、所处区域的环境条件、市场状况以及国家和地区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并随这些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特征。
四:会计上的折旧年限
会计上的折旧年限是在考虑损耗的同时,也考虑社会技术、财税经济政策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且以同类资产中各项资产运转条件均相同的假设条件为前提,确定的适合于同类资产的一个平均年限。
因此会计上的折旧年限是对某一类资产作出的会计处理的统一标准,是一种高度集中的理论系数或常数,对于该类资产中的每一项资产具有普遍性、统一性和法定性。
五:考虑价值损耗的因素不同
资产评估和会计上确定折旧年限所考虑的损耗都包括有形折旧(物质折旧)和无形折旧,一般而言,无形折旧(无形损耗)包括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会计上的折旧主要包括物质折旧和功能折旧,即主要考虑了有形折旧及无形折旧两种形式中的一种-功能折旧。而功能折旧仅是无形折旧的一种形式,不是无形折旧的全部。评估中确定折旧额或成新率时,所考虑的价值损耗因素不但包括物质折旧和功能折旧,还包括经济折旧,即评估中的折旧包括有形折旧和全部无形折旧。因此,经济折旧是评估过程中特有的一种折旧形式。
市场化程度要求不同 在资产评估中,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与所求得的累计折旧额之间的差额称为资产的实际价值,这一实际价值必须与该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一致;会计上资产原值与所提取的累计折旧额的差额称为资产的账面价值(或折余价值),这一价值不必于市场价值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