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历史上阶级和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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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我那些工厂的铁哥儿们是这么想的,就连某些海外“自由知识分子”也这么看。
这只说明国民普遍愚昧到了何等严重地步,以致无论赞毛还是反毛者,至今都看不出毛社会的实质来。他们统统没有看到,毛社会乃是中国历史上最不平等最反动的社会,那还不光是它强占了全部国家和民间资源,剥夺了人民的一切自由,还在于它是一个等级无比森严、繁苛、绝对不容许打破的等级社会。中国历史上还从未有过这种反动社会,哪怕是发匪缔造出来的太平天国都要瞠乎其后。
可笑的是,毛中国乃是世上最爱讲“阶级斗争”的国家,却也是社会科学最不发达甚至彻底阙如的国家(记得故刘宾雁老首次指出这一事实,当然原话说得很婉转,不敢像我这样一针见血),所以许多人到现在还弄不清什么是“等级”,什么是“阶级”,什么是“等级社会”,什么是“阶级社会”。举国昏昏若此,殊难怪要出钱理群那种(挣)钱大师。
所谓“等级”,乃是占有不同份额的权力和财富、享有不同尊严和权威、其地位不可改变的社会集团。它的最大特点有两条:第一,一切(包括财富、尊严、权力、权威等等)按权力分配,不同等级组成了一个权力阶梯,其分配原则就是
“按权(=拳)分配”,实行曲线倒共高手随便网友反复倡导的“狼羊律”,亦即“按拳点菜”的“点菜律”。第二,等级之间壁垒森严,绝对不许改变。不同等级之间只有向下流动的可能,没有“能级跃迁”可能。生于某个低贱等级的人终生没有希望进入上一等级。
最典型的等级社会就是印度种姓制度。如所周知,古印度实行种姓制度,社会成员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为婆罗门(宗教贵族)、刹帝利(世俗贵族和官员)、吠舍(平民,含市民农民工人商人等)、首陀罗(奴隶)。
中国历史上也实行过这种等级社会,西周就不必说了。最有名的还是东晋门阀制度。自魏朝创立了“九品中正”的干部制度后,流变至东晋就形成了所谓“门阀制度”,亦即社会上出现了一个“统治等级”,称之为“士族”,它构成了官吏的储备池,亦即今日“太子党”的祖宗。朝廷按士族的门第选拔官员,官阶与门第高低成正相关。此外士族还享受免服徭役的特权(徭役是古代平民必须进行的无偿劳动,所有的公共工程从长城到大运河都是靠这种义务劳动完成的,这一套作法被毛*充分发扬光大)。士族间通婚也论门第,但那和印度种姓制度不同,只是习俗而非法律规定。
东晋最有名的豪门巨族就是王谢两家,大官和大艺术家都是他两家出的,大官诸如筹划或指挥著名淝水之战的谢安、谢石、谢玄,艺术家诸如王羲之、王献之父子、谢道轀、
谢灵运、谢脁(最后两人分别称为大谢小谢,已经是南北朝人了,但仍是豪门世家)。所以刘禹锡才会写诗曰:“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首诗家喻户晓,可惜没有多少人明白“王谢”为何会跟“寻常百姓”成了鲜明对照。当然王司令是知道的,所以他才诈称乃是金陵王家后人。
因为不利于统治,这等级制度到唐朝就再没搞下去了,代之以费厄泼赖的开科取士,以科举制亦即公务员考试选拔干部。门第当然仍然起作用,但再不是过去那种决定因素了。此乃一大社会进步。比起当时的欧洲来,这应该算领先世界的一大政治发明,可谓中国的第五大发明。中世纪欧洲虽然君权从未到过古代中国的至高无上地位,但贵族和平民的分野也是不容逾越的,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的也是等级制度。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世上没有什么“统治阶级”,只有“统治等级”。印度的婆罗门和刹帝利、中世纪欧洲的贵族、中国东晋时期的士族、以及今日中国的太子党都是这种“统治等级”,其特点就是上述两条:第一,垄断了统治权力。第二,成员没有流动性,圈外人打破头也钻不进去。谁都看得出来,由统治等级实行统治的等级社会乃是人类历史上最下流的一种烂社会。
那么马克思的正版点菜律有没道理?我个人觉得有相当的道理,但过于简化了。马克思没有看到几点:
第一,“按钱分配”其实是一种复杂的分配方式,综合了资本、劳动、才能、贡献、社会需求等分配标准在内。它大概是人类能想出来的最合理的分配方式。这我已经在旧作《人类进化两阶段》中论述过了。
第二,民主资本主义社会严格实行“权钱分离”,权力无法带来金钱,金钱也不能买来权力,更不能剥夺他人的政治权利,顶多只能间接影响政府决策,而这还非常有限。这个事实我早在70年代初就发现了。那时读《光荣与梦想》,见书上介绍说,资本家恨透了罗斯福,但又拿他无可奈何,只能威胁雇员不许投他的票,饶是如此,老罗仍然连续四次当选,成了美国历史上任期最长的总统。所以,把民主社会的资产阶级看成是“统治阶级”完全是笑话。
第三,阶级和等级不同,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处于不断流动的变化之中。昨为资本家,今日可能破产跳黄浦;昨之穷光蛋,今日可能变大亨,比尔?盖茨就是最极端的例子。在一个严格实行费厄泼赖的社会里,机会是向大众敞开的。这和等级社会完全两样。当然它决非完美社会,但我实在想不出道义上比它更合理而又具有可行性的社会来。
综上所述,从等级社会进到阶级社会,其实是人类历史上一大进步,它提供了一种以动态方式逼近“形式平等”那个理想境界的现实道路。
那么,唐朝以后的中国社会算是阶级社会还是等级社会?这问题很复杂。我个人的感觉已经在《人类进化两阶段》中说过了,它其实是两者的混合,既有等级成分,又有阶级成分。
审视等级社会的特点不难发现,它的形成机制就是那“狼羊律”亦即“按权(=拳)分配”,亦即以暴力为后盾的强制分配方式。因此,这种社会的最大特点是权钱合一,“富贵一体”。贵人必是富人,富人必是贵人。唐朝以后的传统社会部分保留了这一特点,这就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的由来。但因为实行私有制以及科举制,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等级壁垒,形成有限的权力流动,使得寒门士子也有可能出现大幅度能级跃迁。于是便形成了“贵人必富,富未必贵”的一定程度的权钱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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