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1、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者,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备有户口簿、住址迁移证明及学生成绩报告单等证明材料,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在学期结束后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2、外市(县、区)转入的小学、初中学生必须先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转入手续,普教科视其实际情况,转到有关学校或镇(街道)教办,镇(街道)教办将其转入有关学校。
3、本市往外县市转学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属学校经镇(街道)教办签署意见],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出。
4、市内镇(街道)之间小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报教办同意,并经转入地镇(街道)教办同意,安排镇(街道)内有关学校就读。市属小学学生的转学,应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市内镇(街道)之间初中学生转学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书、镇(街道)教办同意,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方可转入有关学校。
5、镇(街道)内一般不得转学,如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报教办批准。
6、转入学校应在学生转入后出具转学回执,发送到转出学校,然后由转出学校提供学籍档案。
7、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扩展资料
教育部强调,学籍的主要功能是记录,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不是前提条件。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应将学生之前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
原来已建学籍的,应通过学籍系统为其转接学籍;原来没建学籍的,应通过查重程序后为其新建学籍。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时,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转学,线下流程完成后,学生即视为在校生,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实现“人籍一致”,最终审核以学籍系统的信息为准。
教育部要求,学校级和区县级学籍管理员、核办人员平时应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学籍系统,发现有待办业务的,应及时处理。学籍系统将开发对所有账号使用情况的监测功能,并将各地账号使用情况纳入通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中
1、本省外地(市、县、区)的转学生,原始学籍卡照片上需加盖转出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专门印章。
2、外地重点中学学生要求转入当地重点中学者,除交验上述证明外,还需交验外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原学校规格的证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介绍到重点中学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转入,不合格者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一般中学就读。
3、市区重点中学之间一般不予转学。一般中学学生确属家庭迁移等特殊原因要求转学者只能转学到一般中学。职业中学学生不能转学到普通中学。由普通中学转入职业学校的学生,经双方学校同意,14天内予以办理。企事业办的中学学生,确因父母双方都调离单位并迁居市区的,经基础教育处核准后,按上述办法办理转学手续,如父母双方有一方能在该单位工作并继续居住原处的,则不予转学。
4、凡户口在本市而在外地借读并要求转回本市的学生,按外地学生转学办法办理。
至于所需经费按当地规定来算,我不是南京学生,很抱歉我也不清楚具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