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 我来答
百度网友9b8f341
2018-10-23 · TA获得超过430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3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0.2万
展开全部

可能是年轻的冲动和社会的观念发生了改变,导致了离婚率的不断上升,然而离婚最主要的原因确实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房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到底离婚房产分割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让我们拭目以待以下10大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吧!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5)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6)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7)婚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8)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9)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10)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前提是(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且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

想要关注更多有关房产的咨询可以关注房证通微信公众号,里面有你想要的答案哦!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北京刘辉律师
2020-12-31 · 律师
个人认证用户
北京刘辉律师
采纳数:4102 获赞数:64497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分配签订协议,双方协商处理即可。对于诉讼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判断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财产时平均分割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2018-06-11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咨询
法妞问答律师在线法律咨询,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快速解答您的法律问题,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6188116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张越
2022-09-06 ·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159
采纳率:81%
帮助的人:8.9万
展开全部
婚时,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而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则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的价值及所有权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第一,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的,则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然后再对拍卖、变卖房屋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第二,若双方都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同意通过竞价取得的,则法院应当予以准许;
第三,若一方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不主张的,则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之后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点行律询
2022-08-27 · 专注法律知识咨询,有事问一问
点行律询
专注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全国,服务业务有:征地拆迁、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劳动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工伤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谈判和诉讼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无论是首付款部分还是共同还贷部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方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免费律师咨询 免费

一个电话解决您的烦恼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咨询律师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46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4193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