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全科医师中级职称考试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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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二)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历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件》(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即中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士工作5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四)根据《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有关规定,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五)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非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不得申报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故事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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