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建国多少年
中华民国建国37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党在南京建立临时政府,各省代表推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月民国正式建立。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主政中国,北洋政府分崩离析后政局动荡不安,孙中山南下广州,召开国民党一大,建立黄埔军校随而建立国民政府,促成国共合作后的孙中山不久病逝。
1926年蒋介石继承孙中山遗志领导国民北伐,意欲统一中国,到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从形式上统一中国,蒋介石成为继孙中山之后的国民党领袖。统一之后,民国进入所谓的“黄金十年”建设时期。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中国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国际地位大大提高,一举成为美英中苏四大国。1949年后因国共内战失利,中华民国时期结束。
扩展资料
1912年阳历元旦,中华民国于南京开国后,袁世凯接替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后坚持定都于前清京师北京,临时参议院未能坚持原议而同意迁都,前后5任大总统在北京执政,直至1928年北洋政府时期结束。
1928年,国民政府完成北伐,改为定都于南京;其后于1931年制定的《训政时期约法》第5条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国都定于南京。”,确立南京的首都地位。1937年,对日抗战全面爆发,面对日本的军事威胁,国民政府于同年11月21日宣布将所有中央政府机构由南京迁往重庆,而军事作战中心则是先迁往武汉,直至武汉会战后再迁往重庆。
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正式立重庆为“陪都”。直至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还都令”,宣布同年5月5日“凯旋南京”。
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后,于1946年11月15日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会中对于国都设于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引起激烈讨论。原本草案定为南京,但审查会及第一读会决定改为北平。
经大会主席团代表蒋中正出面说明,主张国都地点,不必定于宪法,始将第一读会通过的“国都定于北平”一条予以删除。因此,制宪国民大会于同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并未规定中华民国的首都位于何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