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的几个问题 30

1、从其他民事主体处借贷的资金能否作为出资?2、能否将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作为出资?3、中国公民是否允许用外币来出资?4、抵押担保权的财产,设定的担保抵押权的财产,是不是... 1、从其他民事主体处借贷的资金能否作为出资?
2、能否将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作为出资?
3、中国公民是否允许用外币来出资?
4、抵押担保权的财产,设定的担保抵押权的财产,是不是一律不允许作为出资?
5、比如说只交付土地,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土地;第三种情形,既未交付土地,又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应如何处理?其实际出资时间是什么时候?
6、股权、债权作为出资应考虑的情况?
7、土地承包权可不可以出资设立公司(重庆可以,仅限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还有采矿权、探矿权是不是可以出资?
8、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与他人为拟设立公司利益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
9、发起人以拟设立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10、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会能否解除其股东资格?
1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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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马在伟
2014-11-01 · 超过6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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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
2、能,如果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公司仅提供担保,借款人为股东个人,借款可以作为出资。
3、中国公民允许用外币来出资。
4、抵押担保权的财产,设定的担保抵押权的财产,不是一律不允许作为出资。
5、比如说只交付土地,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但是未交付土地;第三种情形,既未交付土地,又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上述三种情形,视为出资不实。
第一种情形,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第二种情形,应当办理交付手续;第三种情形,即应当办理交付,又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6、股权可以作为出资,应考虑办理过户。债权一般不可作为出资。
7、土地承包权、有采矿权、探矿权可以出资。但应当经过评估确定价款。
8、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与他人为拟设立公司利益签订的合同有效,由设立后的公司承继权利与义务。
9、发起人以拟设立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应认定合同有效。
10、抽逃出资的行为包括将全部出资以借款的形式转移,或通过虚假合同将出资转移。
1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会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除非公司章程由明确约定。
1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是委托代理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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