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她家里给了五万块钱,但是我做生意赔了,我们结婚三年了,现在想离婚,这钱应该还
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她家里给了五万块钱,但是我做生意赔了,我们结婚三年了,现在想离婚,这钱应该还吗?...
我和我老婆结婚的时候,她家里给了五万块钱,但是我做生意赔了,我们结婚三年了,现在想离婚,这钱应该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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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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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只要能证明确实给予了五万块钱 那么就应该偿还 因为不论是结婚时祝福型的赠与《这个赠与是有潜在契约的,那就是因为你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了 婚姻关系就是基础》还是要做生意的借贷。
只有一种是可以不还的 那就是明确是因为入股参加你投资的 这个可以不还 因为入股是有风险的 可能盈利也可能失败。这可以参照合伙做生意的意思。 如果不是这种 那么其他于情于理你都是应该偿还的
只有一种是可以不还的 那就是明确是因为入股参加你投资的 这个可以不还 因为入股是有风险的 可能盈利也可能失败。这可以参照合伙做生意的意思。 如果不是这种 那么其他于情于理你都是应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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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不用还,情理上要还,你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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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还,男人要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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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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