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皿中毒虫竟食、最后剩下的集百毒于一身的至毒之毒虫,这条毒虫被用来作蛊种,它产下的卵将被用于下蛊。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有的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
下蛊者还需要将自身与蛊种在灵性上融为一体,这通过两个生灵的信息交融来实现,祈祷和咒语是必不可少的,气血的交融也不可或缺,比如,苗族女子会用自己的经血喂养蛊种。下蛊者与蛊种在灵性上融为一体之后,蛊种的后代就也会携带下蛊者的灵性信息,就会听命于下蛊者的驱使。
扩展资料:
先杀一只大公鸡,扔到山上,七天后去取。那时公鸡肉已经没有了。被蜈蚣,百脚,蝎子、毒蛇、蚂蚁给吃光了。把鸡骨架拿回家,晾干,碾成粉,就成为蛊。中蛊的人根据下蛊的分量多少,少则两周,多则三年,会突然死去。(下蛊就是对别人施巫术,使他听受自己控制或者倒霉死亡)
凶恶的蛊,而且不畏火枪,最难除灭。它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
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下蛊
蛊,是一个古代法律和医书中记载的最使人迷惑的“毒物”,早在殷甲骨文中已有这个蛊字。广西地方志书《岭外代答》、《桂海虞衡志》、《赤雅》等书对瑶族地区的蛊毒均有记载:认为蛊是将许多虫蛇之类置于一个器皿中,任其互相啖食,直到最后只剩下一虫或蛇,就叫做蛊,人为地将蛊置于食物或其他器物里,使人发生中毒,就叫做“中蛊”,有急蛊与慢蛊之分,其症状为“归或数日,或经年,心腹绞痛而死”,“或腹中搅痛,或吐逆不定,面目青黄,老者指甲紫黑”。
蛊之本义,应为人体内的寄生虫。《说文解字》云:“蛊,腹中虫也。”按此义,大凡腹中有虫为寒之病症,皆可呼为蛊也。《周礼•秋官•庶士》:“掌除毒蛊”即此义也。蛊病,即为寄生虫病。古人之造蛊害人一说,从大量资料与史实来看,可疑之处颇多,很可能是前人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低下作出的主观臆断。
随着人们认识的逐步加深,瑶医逐渐认为“蛊”与“毒”通,是一种毒性较为猛烈的毒药,称中此毒为“中蛊毒”。另外从瑶医对疾病的描述来看,“蛊病”除包括一些食物中毒、细菌为害的胃肠道疾病外,还包括某些晚期消化道恶性肿瘤的病症。
推荐于2017-10-07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蛊,音同古,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传说放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过去,在中国的南方乡村中,曾经闹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一些治蛊之法。
制蛊法:多于端午日制之,乘其阳气极盛时以制药,是以致人于病、死。又多用蛇、蛊、蜈蚣之属来制,一触便可杀生。
蛊之种类有十一种:蛇蛊、金蚕蛊、篾片蛊、石头蛊、泥鳅蛊、中害神、疳蛊、肿蛊、癫蛊、阴蛇蛊、生蛇蛊。
其余有些特殊的,分说如下:
癫蛊:传说多是壮族所为,把蛇埋土中,取菌以害人。
疳蛊:又谓之“放疳”、“放蜂”。据说,两粤的人,多善为此。方法是:端午日,取蜈蚣和小蛇,蚂蚁、蝉、蚯蚓、蚰蛊、头发等研末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为毒药了。
泥鳅蛊:用竹叶和蛊药放水中浸之,即变有毒的泥鳅。
石头蛊:用随便的石头,施以蛊药而成的。
篾片蛊:将竹片施以蛊药后便成。
金蚕蛊: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 [编辑本段]中蛊症状和后果 金蚕的害人:能使人中毒,胸腹搅痛,肿胀如瓮,七日流血而死。
篾片蛊的害人:是将竹篾一片,长约四五寸,悄悄的把它放在路上,行人过之,篾跳上行人脚腿,使人痛得很厉害。久而久之,篾又跳入膝盖去,由是脚小如鹤膝,其人不出四五年,便会一命呜呼。
石头蛊的害人:将石头一块,放在路上,结茅标为记,但不要给他人知道。行人过之,石跳上人身或肚内,初则硬实,三四月后,更能够行动、鸣啼,人渐大便秘结而瘦弱,又能飞入两手两脚,不出三五年,其人必死。
泥鳅蛊的害人:煮泥鳅与客吃,食罢,肚内似有泥鳅三五个在走动,有时冲上喉头,有时走下肛门。如不知治,必死无疑。
中害神的害人:中毒后,额焦、口腥、神昏、性躁、目见邪鬼形,耳闻邪鬼声、如犯大罪、如遇恶敌,有时便会产生自尽的念头。
疳蛊的害人:将蛇虫末放肉、菜、酒、饭内,给人吃。亦有放在路上,踏着即入人身。入身后,药末粘在肠脏之上,弄出肚胀、叫、痛、欲泻、上下冲动的症状来。
肿蛊的害人:壮族旧俗谓之放“肿“,中毒后,腹大、肚鸣、大便秘结,甚者,一耳常塞。
癫蛊的害人:取菌毒人后,人心昏、头眩、笑骂无常,饮酒时,药毒辄发,忿怒凶狠,俨如癫子。
阴蛇蛊的害人:中毒的,不出三十日,必死。初则吐泻,然则肚胀、减食、口腥、额热、面红。重的面上、耳、鼻、肚有蛊行动翻转作声,大便秘结。加上癫肿药,更是没有治好的希望。
生蛇蛊的害人:中毒的情况,与阴蛇蛊害人相似,但也有些异点。即肿起物,长二三寸,跳动,吃肉则止;蛊入则成形,或为蛇、或为肉鳖,在身内各处乱咬,头也很痛,夜间更甚;又有外蛇随风入毛孔来咬,内外交攻,真是无法求治。 [编辑本段]蛊毒的制作方法 殷墟甲骨文用观物取象的思维方式已对蛊毒的制作,作了 象形的“图示”,即在一“皿”形容器中放有多种毒虫。
后世的造蛊之法,多与此相类似。综合典籍及民间流传的方法,蛊毒的制作方法有下面几种。
取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 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 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
及在《赤雅》卷下所记壮妇畜蛊的情形和陆次云《峒溪纤志》所记仲苗遗蛊的情形,金蚕蛊术在宋代尤为盛行。宋蔡绦说:“金蚕毒始蜀中, 近及湖广闽粤浸多。”
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疾病,养牲畜易长大,没有死亡之患,而且能聚财暴富。每年年底,主人要在门后和金蚕算账,说今年打破了碗匙若干,亏本很多,若你说今年得利,家中的人就渐渐死亡,养金蚕的人都没有好结果,这叫做“金蚕食尾”。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就要及时嫁金蚕了,其做法是以布包一包,内放银子、花粉和香灰(即金蚕蛊)放在交叉路口上,见银眼开者自然拾去,误取了银包的,金蚕蛊则会跟了他去(惠西城《中国民俗大观》,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89年)。 [编辑本段]关于壮族蛇蛊的个案 壮族蛇蛊的制作方法:选择在农历五月初五这一天到野外捕捉老鼠、蝴蝶、蜥 蜴、蝎子、蜈蚣、毒蜂(由山上树林间的毒菌经雨淋后腐烂而化为巨蜂,全身黑色,嘴很尖,有3厘米长)、马蜂(在树上 筑巢的那种)、蓝蛇、白花蛇、青蛇(毒蛇之一种,青色,经常在青草中或树上居住,又叫竹叶青)、吹风蛇(毒蛇之一种, 身有黑斑,头呈三角形,又称眼镜蛇)、金环蛇(俗称金包铁, 身上有黄黑两色环斑相间)等许多有毒动物(而明张介宾的 《景岳全书》则说,仅取3种毒物便足够:“世传广粤深山之人 于端午日以毒蛇、蜈蚣、虾蟆三物同器盛之,任其互相吞食, 俟一物独存者则以为蛊,又谓之挑生蛊。”),均放在一个陶罐内,让它们互相咬打,吞食,直到剩下最后一个活的为止,
把最后剩下的这个活动物闷死,晒干,外加毒菌、曼陀罗花等植物及自己的头发,研成粉末,制成蛊药。如果最后剩下来的活动物是蛇,就叫蛇蛊,以此类推,有蝴蝶蛊、鼠蛊、蜂蛊、蝎子蛊、蜈蚣蛊、蜥蜴蛊等。把这些蛊药粉贮存在一个大碗里, 平时放置在饲养者的床头底下,饲养者也须于农历每个月的初九晚上夜深人静后,在床头点一支香插在大碗里(或用一个盛米的竹筒插香在里面),然后面对蛊碗叩头作拜,且微闭双目,口念咒语: 告诉你听呀阿公,双膝下跪向你拜,恭敬之心时时有,他日有难请相助。如是,反复念三次。月月如此,不得有误,以示诚心。蛊成之日,取之以害人,十分可怕(根据笔者在广西武鸣县、马山县一带所作的田野调查笔记,时间为1989~1992年) [编辑本段]关于普米族制蛊的个案 普米族制蛊的方法::将蛇、蜂、蝴蝶等,均放在一个陶罐内,任其互相蚕食, 最后剩下什么,就以它制成蛊药,有蛇蛊、蜂蛊、 蝴蝶蛊等, 取之施人则令人下泻、腹痛,最后死去 (宋兆麟:《巫与巫术》,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231页) [编辑本段]关于傈僳族制蛊的个案 傈僳族制蛊的方法:于每年的端午节日去野外捕捉毒虫百虫,置旧陶器中,让这些小虫子自相残杀,最后剩下来的一个即可拿来饲养。饲养者将死去的毒虫丢弃,将所养之物置于陶器皿中,并以五色线绕红布盖好罐口,每天以主人的唾沫饲养它,经年余后,便成了蛊(《云南傈僳族及贡山福贡社会调查报告》,西南民族学院图书馆,1986年编,铅印本)。
在云南的金沙江畔的部分少数民族及汉族地区,也到处流传有一些养蛊的传说:。 [编辑本段]关于云南金沙江畔制蛊的个案 云南金沙江畔制蛊的方法::他们对于养蛊的心情是十分的虔诚,据说,在养蛊之前,要把正厅打扫得干干净净,所有家人,都要净身吃素,跪在祖宗神位前向鬼神祷告之后在正厅中央,挖一个大坑,再放口小腹大的大瓮缸下去。等到农历五月初五那天,就到野外里任意捉12种爬虫回来,一般是毒蛇、鳝鱼、蜈蚣、青蛙、蜥 蜴、蚯蚓、大绿毛虫、螳螂……但要注意会飞的动物不能要,四脚会跑的动物也不要,只要一些有毒的爬虫,而且一定要在端午节的那天捉回来,否则养不成蛊。把这12种爬虫放入瓮内以后,主人家所有大小,要早晚各一次向鬼神祷告,而且在祷告时,绝不可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养蛊的人家就会全家死尽,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就立即加害主人。一年之中,那许多毒虫在瓮缸之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剩下一只,这只毒虫在吞了其他毒虫之后,自己也就改变了形态和颜色。传说这里养的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龙蛊,形态与龙相似,大约是毒蛇、蜈蚣等长爬虫 所变成的;一种是麒麟蛊,形态与麒麟相似,大约是青蛙、蜥 蜴等短体爬虫所变成(惠西城:《中国民俗大观》,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89年) [编辑本段]关于四川彝族制蛊的个案 四川彝族蛊毒的制作方法:四川彝族传说中蛇蛊的制法,是把乌梢蛇倒吊在树上,用细棍掸,任其摆动,下面用9个土碗重叠接起,蛇口里流出弦涎、泡沫和血水入碗中,取渗透到第9个碗的毒液晾干为末备用。放在冷饭、冷水、冷烟杆或酒里给别人吃。一旦吃入蛇蛊后,两天即感腹胀,继而腹隐痛(此时表明小蛇已初步形成),两月后腹痛剧(表明许多小蛇已长大,咬人吸血为生,半年后可长到筷子粗、五六寸长,可把人的肝吃完),吃了鸡蛋后痛减(表明小蛇不再咬人的肠子,而是在吃蛋,故痛减)。病人特别想吃青菜,吃不得饭,剧烈呕吐,吃了酸、冷、豆告水、炒面、鸡肉、母猪肉、绵羊肉后,腹痛、腹胀、呕吐更剧,人体消瘦,脸色变黄,神差、脉慢、体温低,大便时干时泻,血水不治者,半年内可死亡,也有拖至一年多才死的。
蚂蟥蛊的制法是杀一只鸡,剖开放在蚂蟥最多的地方,蚂蟥就会自动集中在鸡身上来(身扁而黑黄色者为佳),然后把蚂蟥晒干研末备用,放在冷水、冷饭、冷烟杆、冷酒中给人吃。也有人传说,蚂蟥末里还要加血乌、鸡蛋壳、人耳屎。意思是蚂蟥源于血乌根部,而有相辅相成之功;鸡蛋壳因含酸、钙,可制约减缓血乌毒;人耳屎则主要是增强毒性。一旦吃进蚂蟥蛊后,7天内就出现腹胀、腹痛、腹泻、有弦稀,或血样粪便,呕吐,吃进酸、冷、豆告水、鸡肉、母猪肉、绵羊肉、炒面后,腹胀、腹痛、呕吐更剧,症同蛇蛊。三四十天后,人 瘦、神差、口干,三四年后可死人,病程可达10年。
牛皮蛊的制法:传说一是以干牛皮用水泡烂,待生蛆后,把蛆晒干研末备用,二是切下牛身上几个旋毛部位的皮子深埋土中,待腐烂后取出晒干研末而成。放在冷食中给人吃。吃进牛皮蛊后,呕吐白泡,腹胀、腹痛、泻弦血。严重的两月内可死,病程可达10年左右。 [编辑本段]中蛊毒的辨认方法和防范措施 中毒后的辨认之法蛊或有形或无形,中毒极易,但辨认之法,是应该万分注意的。
中毒后的辨认之法:
(1)以生黄豆(黑豆也可以)食之,入口不闻腥臭,是中毒。
(2)以灸甘草一寸嚼之,咽汁随之吐出的,是中毒。
(3)插银针于一已熟的鸭蛋内,含入口内,一小时后取出视之,如蛋白俱黑者,是中毒。蛊毒非常厉害,能使人惹病丧生,虽有方法医治,也不应轻易去尝试。
据说预防之法有:
(1)凡房屋整洁,无灰尘珠网的,是藏蛊之家,切勿与之往来。
(2)凡食茶、水、菜、饭等物之先,须用筷子向杯碗上敲动的,是在施毒,急须向主人问道:“食内,莫非有毒吗?”一经问破,可免受毒。
(3)携同大蒜头出行,每饭,先食大蒜头,有蛊必吐,不吐则死,主人怕受连累,当然不敢下蛊。
(4)大荸荠,不拘多少,切片晒干为末,每早空心白滚汤送下(以二钱为度),纵入蛊家,也可免害。
(5)蛊之由饭酒中毒的,分外难治,故出外宜以不饮酒为原则。解除毒蛊的方法,最普通的,是用雄黄、蒜子、菖蒲三味用开水吞服,使之泻去恶毒。金蚕,最畏头嘴似鼠,身有刺毛似蚝猪箭的刺猬,故刺猬是专治金蚕蛊的特殊药品。其他如蜈蚣、蚯蚓,每每也可以治蛊。 [编辑本段]蛊的民间传说 放蛊是一种很可怕、很愚昧的害人举动,是由於古代民智未开而产生的恶习。本文对於古代发生过的放蛊故事、中蛊的人如何治疗、以及法律上处罚放蛊的人的规定,作一有系统的分析。
文字学上的蛊有多种涵义,主要的一种涵义作「腹中虫」解,从虫,从皿。皿是一种用器盛饭的饭盒、饭碗或盛其他食物和饮料的用器都是(虫字象徵好几只虫)。
「腹中虫」就是人的肚子 里侵入了很多虫,也就是中了「虫食 的毒」——一种自外入内的毒。众多的虫侵入人的肠胃发生 了蠹蚀的作用就叫做蛊,又叫中蛊。 谷子储藏在仓库里久,表皮谷壳会变成一种飞虫,这种古人也叫它为蛊。
有毒的蛊多在中国南方各省养成,种类很多,有蜣蜋蛊、马蝗蛊、金蚕蛊、草蛊和挑生 蛊等。放蛊的人趁他人不注意的时候,把蛊放入食物,吃了以后,就会染上蛊毒,染了蛊毒的人 会染患一种慢性的病痛。以现代观点说,这是一种人为的,由许多原虫的毒引发出来的怪病。
金蚕蛊最毒:金蚕蛊是在四川省偏僻地区养成的,渐渐流传於湖南、福建种蛊的表皮是蚕 金色,每天喂它绸缎四寸,把它解出的粪便放在食物里,吞服了的人就会生病死亡。 传说这一种蛊会使养它的人暴富,也会使养它的人发生灾害,因而不能得罪它。
如果无意继续供养它,要准备一只小箱子,放些金银丝绸,把金蚕蛊墿面,然后把这只小箱子放在路旁,听凭别人把箱子携走,叫做嫁金蚕蛊。 金蚕蛊对於人体的危害很大,它像人死后尸体上生的尸虫一样,侵入人的肚子后,会吃完人的肠胃。它的抵抗力很犟,水淹不死,火烧不死,刀也砍不死(见本草纲目引用蔡攸丛话)。
蛇蛊和虱蛊:
有些偏远地区的人专门养蛊劫财。这些人养的蛊,有的是蛇蛊,有的是虱蛊。蛇蛊是在五月初五日放大、小蛇在瓦坛里,虱蛊是聚集多数的虱虫制成的。这两种蛊毒都可以置人於死地,特别是虱蛊如果侵入人腹,会把内脏吃光。
放蛊的人看准了一家有钱人家,就计画将蛊放入。中蛊的人在没有医药可治的情形下就会死去,死人的财产随之移入蛊主的家里。养蛊的主人养了这种杀人的蛊后必须用蛊连续杀人,每年一个,如果间隔三年不以蛊杀人,蛊主本人也会中蛊死去。
针蛊与羊毛疗:
针蛊:
针蛊是用毒虫的液精造成的。驱蛊录记载:有一人中蛊向医生求救,医生叫他口含黑豆一粒,并服一种名叫归魂散的中药,结果他嘴里吐出许多羊毛和烂纸,并有一粒黑子,这粒黑子就是蛊,它被羊毛围在里面,并被长一寸的麻绳缚住,麻绳一头打结,一头散放,上面粘了无数小乾虫。
另有一个中蛊的人求救,经医生开方:用青布包雄黄末,加山甲末和皂角末,蘸热烧酒,擦遍全身,擦出了不少的羊毛,耳朵里也有羊毛伸出来,医生叫这种蛊为羊毛疔。
植物蛊:
明崇祯十七年(西元一六四四年),广柀发生一件植物蛊疑案。在香山县的山林 里,有一种草叫胡蔓草,叶子像莼花,有黄色、有白色,叶子含有剧毒,放入人的口里,人就会 百孔出血;叶汁若吞进肚子里,肠胃也会溃烂。当地的莠民常常利用胡蔓草做蛊害人。
拍花蛊:
古代社会的「拍花」,也是放蛊的一种方法。在中国民间,有些逃荒 的妇人,头上裹一块蓝布,走到一处人家,与人寒暄的时候握著他的手,在他的手心拍几下,并说「好,好」。第二天,这个被她拍过手心的人就会忽然仆地,发起颠来。有一家人家就发生过这种情形,请中医治疗,断以后才发现这个人中了蛊,后来经由专门治蛊的人治疗,服药后他口中竟吐出几十个纸团,这种纸团就是蛊。
以木偶和纸人作怪 木偶也可用来害人,但利用木偶和用毒虫造蛊不同。后者是活生生的虫造成的蛊,木偶却是木头制造,不可能有毒。但巫人会利用木偶和纸人作怪,来扰乱别人的安宁。
治蛊的药草:
古代医药不发达,如有人染上了蛊毒,通常用两种方法治疗:一是服用草药,
周礼称这种草 药为嘉草(见庶氏注),一是祷告神明,请神明降下医药,史记就有「秦德公作伏祠,磔狗邑四 门,以御蛊菑。」(见封禅书)的记载。
草鬼婆好象都住在乡下,城里有没有不知道,但从来没听说过草鬼婆住在城里的,也许城里人口太多,草鬼婆练功施术的时候容易被人撞上,不太容易隐蔽吧?
巫蛊- Wikipedia :
湘西的历史上曾有个存在了八百年的土司王朝,实行的是非常残酷的封建农奴制。老百姓遭受重重压迫,妇女比男人的命运更苦,毫无人生权利可言。湘西的妇女(特别是苗族妇女)
为了最起码的生存权,被迫采取措施,保护自已。她们从山上捉捕来几十种有毒的较小动物,将它们一起放在桶子里用盖子盖住,不给它们喂食,逼着那些饥饿已极的小动物互相残杀.饥饿已极的小动物以大吃小,余下最后一条最大的动物。余下的这条最大的动物全身聚集着几十种有毒小动物的毒性,成为剧毒动物,被人晾干研成粉末,储存于瓶内,即为“蛊毒”。湘西妇女若遭人侵犯,即悄悄将藏于指甲的蛊毒倒入仇人的茶杯、酒杯或饭菜内、或水缸里,即为“放蛊”。只有放蛊的人才有独门解药。解放后此俗已不兴。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湘西的蛊术和湘西的赶尸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叙浦四县。蛊在湘西地区俗称“草鬼”,相传它只附在女子身上,危害他人。那些所谓有蛊的妇女,被称为“草鬼婆”。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蒂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各地轻重不同而已。
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有蛇蛊、蛙蛊、蚂蚁蛊、等类。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殖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索取食物,让蛊主难受,就将放蛊出去危害他人。
其实这种令人生畏的蛊,并非苗人的专利。蛊术在中国古代江南地区早已广为流传。最初,蛊是指生于器皿中的虫,后来,谷物腐败后所生飞蛾以及其他物体变质而生出的虫也被称为蛊。古人认为蛊具有神秘莫测的性质和巨大的毒性,所以又叫毒蛊,可以通过饮食进入人体引发疾病。患者如同被鬼魅迷惑,神智昏乱。先秦人提到蛊虫大多是指自然生成的神秘毒虫。长期的毒蛊迷信又发展出造蛊人的观念和做法。据学者考证,战国时代中原地区已有人使用和传授造蛊害人的方法。
放蛊,在湘西苗区,为女人的专利,称为蛊婆。虽然谁也拿不出具体的证据,外人甚至本地人都对蛊婆的存在深信不疑,甚至有“无蛊不成寨”的说法。某某贫苦褴褛的老年妇女被村人指指点点交头接耳地认作蛊婆,一世翻不了身,最终在贫病中终老死去,原因可能是多年前某个吃了她一块甜糍粑的小孩回家后得了莫名之病猝死,便被认定她在食物中放了蛊。苗地多瘴气,多毒虫,莫名猝死的人不算少,蛊婆因此有了在流言蜚语中无中生有的坚实基础。 对于山外来的旅者,蛊的神秘和可怕更加刺激人的神经。据传,蛊婆中有不少是年轻女人,孤身寡居,她们如看上哪个外乡人,便在他喝的茶水中放蛊,外乡人于是得了奇怪的病,辗转旅栈不能起行,延医请药都没用,最后经明眼人指点(此时村寨中的明眼人要多少有多少)方知是中了蛊,唯有放蛊者本人才能解治。蛊婆以此控制了这个倒霉后生,将他老老实实地收在身边。放蛊的作用不全在取人死命,更为了控制人、要挟人,这或许是比死更令人胆寒的事情。
这种蛊,是女人在山中捉来毒性极大的毒虫,有时是一条蜈蚣,有时是一只蝎子,回家在瓦罐中用自己的经血喂养,每日对其念咒施法。养成后的毒虫极肥极大,焙烘研磨成粉末,藏于指甲内,向人家的茶碗很隐蔽地一弹,蛊便放好了。据说这一弹的手法也很讲究,有一指弹的,有两指弹的,中毒者症状较轻,能够治愈;并三指或四指所放之蛊就非常险恶,属于不治之症,中者必死。当然蛊婆自己是可以解的,而且自家的蛊自家解,就算求别的蛊婆也无济于事。
蛊的制作和种类很多: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妇女的专长。《滇南杂志》:“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室,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周去非《岭外代答》:蛊毒为“妇人倮形披发夜祭”,《滇南新语》:为夷女所悦。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
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旧时在福建一些县乡,养金蚕的迷信活动较盛。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 )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
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嫁金蚕”,方法是用包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日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放饮食中可毒害人。癫毂在侗族中流行,多将蛇埋土中后生菌类,用以害人成癫;肿蛊则使人腹部肿大;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又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施蛊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赤雅》:“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优点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刘南《苗荒小记》:“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
诅咒:使用黑暗或邪恶的力量来完成自己的愿望(主要针对市属者的敌人)。诅咒有很多种方式,主要有:巫蛊,召邪。诅咒用的巫蛊有很多种,比如苗疆的毒蛊或虫蛊。前些日子流行的巫蛊娃娃是一种以人偶的形式进行诅咒的方式。在古代中东有一种方式,与苗疆巫蛊有些类似,在小罐里养着招来的邪灵,并用自己的鲜血进行饲养,在需要的时候,罐里的邪灵会以主人希望的形态出现,执行主人交付的任务。召邪主要是通过一定的仪式召唤含有怨气的孤魂野鬼,使用他们的怨气得到力量,并加以利用,以达到自己的愿望。
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时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之后放于饮食中就可毒害人。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都是以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蛊,是一个古代法律和医书中记载的最使人迷惑的“毒物”,早在殷甲骨文中已有这个蛊字。广西地方志书《岭外代答》、《桂海虞衡志》、《赤雅》等书对瑶族地区的蛊毒均有记载:认为蛊是将许多虫蛇之类置于一个器皿中,任其互相啖食,直到最后只剩下一虫或蛇,就叫做蛊,人为地将蛊置于食物或其他器物里,使人发生中毒,就叫做“中蛊”,有急蛊与慢蛊之分,其症状为“归或数日,或经年,心腹绞痛而死”,“或腹中搅痛,或吐逆不定,面目青黄,老者指甲紫黑”。
蛊之本义,应为人体内的寄生虫。《说文解字》云:“蛊,腹中虫也。”按此义,大凡腹中有虫为寒之病症,皆可呼为蛊也。《周礼•秋官•庶士》:“掌除毒蛊”即此义也。蛊病,即为寄生虫病。古人之造蛊害人一说,从大量资料与史实来看,可疑之处颇多,很可能是前人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低下作出的主观臆断。
随着人们认识的逐步加深,瑶医逐渐认为“蛊”与“毒”通,是一种毒性较为猛烈的毒药,称中此毒为“中蛊毒”。另外从瑶医对疾病的描述来看,“蛊病”除包括一些食物中毒、细菌为害的胃肠道疾病外,还包括某些晚期消化道恶性肿瘤的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