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懂法律的朋友们帮个忙
我的父母亲共同拥有一处房产,我的父亲于2003年不幸去世,后母亲于2007年再婚,婚后男方没有任何经济能力,他们二老一直居住在原处,继父原来有一个女儿,现在因为我家乡要搞...
我的父母亲共同拥有一处房产,我的父亲于2003年不幸去世,后母亲于2007年再婚,婚后男方没有任何经济能力,他们二老一直居住在原处,继父原来有一个女儿,现在因为我家乡要搞建设,要动迁,涉及到房产及动迁费等问题,请大家帮忙指点迷经,我现在怎么做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另说明:我支持两位老人继续一起生活,并且可以赡养他们,就是不想让父母一生辛苦留下的积蓄被他女儿分得!另他女儿现在没有尽到任何赡养义务,甚至从不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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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这处房产时你母亲和你继父结婚前的独立财产即可,再者,你可证明你继父的女儿没有尽赡养义务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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