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撞上狗属于交通事故,狗的管理人要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江苏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对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压、刮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或者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扩展资料
1、若是狗伤了人,则需要负民事责任,一般来说不会涉及刑事范畴,但是如果因为狗伤人,而起了纠纷,有打架斗殴情形就不一样。
2、还有一种情况,若是因为伤者挑逗宠物狗而受伤,则饲主可以免责。
3、若遇到未牵引的犬只,可以拨打公安机关110/市长热线12345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小区门口所贴告示预留的投诉电话(城市管理局)进行投诉。
先说这条狗,如果有主人的,那就是他人的个人财产,开车撞死的是一条宠物犬,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本方正常行使没有过错的,狗主人管理上有过错,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执行,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狗自己突然窜出造成的,驾驶人无需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