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的人物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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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镇玫瑰83瞲宴
2016-05-06 · TA获得超过12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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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后任阳泉矿务局三矿二号井采煤队技术员、生产科助理工程师;1991年5月任阳泉矿务局三矿通风区副区长、五矿副总工程师;1994年12月任盂县副县长;1998年2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总工程师;1998年8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矿长;2003年3月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2006年4月至2008年9月任临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工作分工:协助市长分管工业、劳动保障、国有资产监管、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
2008年9月20日上午10点50分,临汾市领导干部大会在临汾宾馆举行。中共山西省委在会议上宣布了临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职务调整决定。因山西襄汾泥石流事故,被提名免去临汾副市长职务。
2010年01月21日山西临汾原副市长周杰等5人因溃坝事故被“双开”,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山西省委批准,运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临汾市吉县原县委书记张金凤、临汾市原市长助理张德英、临汾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张福成五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上述五人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查处了一批其他党员干部在新塔矿投资入股及收受新塔矿钱款等违纪违法问题。
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违纪违法所得共计274.08万
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利用职权为新塔矿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收受张佩亮贿赂3万元。周杰还收受他人贿赂和礼金,其违纪违法所得共计274.08万元。在分管安全生产和矿产资源工作期间,未能尽职尽责,对“9·8”溃坝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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