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今天我接到一个北京的电话,说我中奖了,中了一个夏新牌
我想问一下,今天我接到一个北京的电话,说我中奖了,中了一个夏新牌子的8点几英寸的平板电脑。还说免费送我,还送1000元的充值卡,五年的网卡。然后要了我的地址姓名,说货到要...
我想问一下,今天我接到一个北京的电话,说我中奖了,中了一个夏新牌子的8点几英寸的平板电脑。还说免费送我,还送1000元的充值卡,五年的网卡。然后要了我的地址姓名,说货到要给699元,还说网卡五年的费用,一年是140元。还一直说用好让我多宣传。但是我总觉得像骗人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到时候货到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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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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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中奖,不兑奖,缴纳违约金之类的,那都是骗子,他们冒充司法部门骗人,打电话的那就是骗子的伎俩,不领奖起诉你,这不是逼着你中奖、领奖么,不觉的可笑么?有这等好事?中奖不领他们巴不得,就成他们的啦,还用起诉你?法院不用手机通知当事人人,是直接送达文书。当事人签字。记住,不回复、不联系、不转帐。至于什么信息没关系,没有身份证原件什么都干不了.不理他就行啦。 拒收货物,这就是骗子。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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