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和人类有哪些密切关系
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经常的必要的条件。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又是矛盾的,人类要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往往会引起自然生态平衡的破坏,从而遭到自然界的报复。
但是,人类在和自然斗争中,能够逐步认识自然规律。原有的自然生态平衡被破坏后,通过人的因素,又能够重新建立新的平衡。
人类总是在不断改变生态平衡和重新建立新的生态平衡中,不断发展,不断前进的,永恒的、静止的生态平衡是不存在的,不利的自然环境也是能够加以改造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和自然环境又是统一的。在人与自然环境这一对矛盾中,人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人类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科学试验中,不断地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让自然为人类谋利益。
扩展资料
自然环境或者说地理环境、自然条件、自然基础,它包括在历史上形成的与人类社会活动相互起作用的那些自然条件如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矿藏、植物、动物等及其交互作用下形成复杂的综合体。自然环境是人类创造活动的舞台,是人类创造活动重要的对象。
自然环境通过人类劳动对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自然环境具有自然、社会双重属性,以人类劳动为中介,自然环境在各个不同阶段对社会发展都产生重要影响。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和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
马克思指出,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意义;在较高发展阶段,第二类富源具有决定性意义。地理环境是生产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力量。马克思强调一切社会生产力都可归结为自然力。
从整体说,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从个别场合分析,对于一些特定的课题,自然环境可以成为人类活动的决定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