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庆节没有加班费但我们仍然上班节后补休三天就补三息休这付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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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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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三天安排上班,节后补休三天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安排补休的仅限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情形,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不应安排补休,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安排补休的仅限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情形,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不应安排补休,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70.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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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国庆期间加班有如下规定:
1)国庆前三天加班的,单位必须支付3倍工资。节后补休三天,而不发加班费,是不对的。
2)国庆节后四天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如果没有安排不休,就需要支付2倍工资。
2、你可以向单位提出加班费要求,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不过,实行灵活工作制的单位,除前三天必须支付3倍工资外,后四天可以不支付双倍工资,但必须有相关部门批文。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职工国庆期间加班有如下规定:
1)国庆前三天加班的,单位必须支付3倍工资。节后补休三天,而不发加班费,是不对的。
2)国庆节后四天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如果没有安排不休,就需要支付2倍工资。
2、你可以向单位提出加班费要求,如果单位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不过,实行灵活工作制的单位,除前三天必须支付3倍工资外,后四天可以不支付双倍工资,但必须有相关部门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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