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科举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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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1-3]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4]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5-6] [2] [1]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4]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对于科举的开创,史学界有异议。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学者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6] [2]
何忠礼《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之说,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张损之、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唐代虽有进士科开创于隋的记载,但也有进士科开创于唐的记载,所以他认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1]
俞大纲对隋置进士科一条颇有疑义,他说:“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 提出士人“投牒自试”是科举制度起源的主要标志这一极有价值的见解。唐长孺提出了与俞大纲相似的看法,他认为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是否“准许怀牒自试”,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现士人“怀牒自试”的个例,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正在萌芽之中。[6]
进入80年代,有学者著文指出:要确定科举制度起源于何时,首先要把握住它区别于其他选举制度的特殊本质,也就是解决什么是科举的问题。何忠礼在《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个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应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并通过多方面的论证,认为上述特点中的“投牒自进”和考试黜落法虽然在南北朝后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现却在唐代,隋代尽管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实行的仍然是察举制。至于史书所载隋代已有进士科的说法, 也查无实据。因此, 科举制度正式形成的时间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1]
发展
编辑
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著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学院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科举策略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京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拔人才,就是以应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7]
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变。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
宋朝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旨,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此种方法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变,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变,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中落创新
1238年,戊戌选试录取4,030人。后因故中止,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停办两次,共举办过十六次,取进士1,139人,国子学录取284人,总计1,423 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鼎盛时期
科举制度中的进士卷
元朝灭亡后,明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院只是为科举培养人才的方法之一。到了明代,进学院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院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京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院,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
灭亡
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8]
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1-3]
科举制极大程度改善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部分社会中下层有能力的读书人进入社会上层,获得施展才智的机会。但后期从内容到形式严重束缚了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思想。
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对中国在内的汉文化圈诸多国家,以及西欧国家启蒙影响深远。
中国古代规模最大的科举考场为江南贡院,占地超过30余万平方米。另辟有的中国科举博物馆是中国唯一反映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为内容的专业性博物馆,也是中国科举制度中心、中国科举文化中心和中国科举文物收藏中心。
秦朝以前,采用“世卿世禄”制度,后来逐步引入军功爵制。西周时,天子分封天下。管理天下由天子、诸侯、卿、士。依照血缘世袭。到了东周,有“客卿”、“食客”等。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前者是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才。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魏文帝时,陈群创立九品中正,由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晋、六朝时沿用此制。九品中正是察举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由地方官改由任命的官员负责。但是,魏晋时代,世族势力强大,常影响中正官考核人才,后来甚至所凭准则仅限于门第出身。于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不但堵塞了从民间取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朝廷取材。[4]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5-6] [2] [1]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据史载,开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诏举“贤良”。应为开皇七年(587),又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4] 隋炀帝大业三年四月,诏令文武官员有职事者,可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结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饶”“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骄壮”等10科举人。进士二科,并以“试策”取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叫试策。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变化有过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对于科举的开创,史学界有异议。俞大纲、唐长孺、何忠礼、金铮等学者认为唐朝开创了科举。[6] [2]
何忠礼《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否认隋代有进士和进士科之说,他的理由亦有二:一是遍考《隋书》和隋代文献,虽然记载了开皇和大业中所举的众多科名,却未见进士科之名,也未见进士科考试之实;二是在唐、五代文献中所载隋进士有房玄龄、温彦博、侯君素、孙伏伽、张损之、杨纂等6人,可是经过考证、除杨纂的进士身份,因文献阙如,无从查考外,其余5人不是查无实据,就是以时制比附古制,将隋代以秀才、明经科察举为官,比附成进士科登第,唐代虽有进士科开创于隋的记载,但也有进士科开创于唐的记载,所以他认为隋代实行的仍是察举制,进士科也起源于唐。[1]
俞大纲对隋置进士科一条颇有疑义,他说:“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 提出士人“投牒自试”是科举制度起源的主要标志这一极有价值的见解。唐长孺提出了与俞大纲相似的看法,他认为唐代科举制度的重要特点在于是否“准许怀牒自试”,而南北朝后期,已出现士人“怀牒自试”的个例,反映了当时科举制度正在萌芽之中。[6]
进入80年代,有学者著文指出:要确定科举制度起源于何时,首先要把握住它区别于其他选举制度的特殊本质,也就是解决什么是科举的问题。何忠礼在《科举制起源辨析——兼论进士科首创于唐》一文中提出,考察整个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基本上可以概括出这样三个特点:“第一,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应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第二,‘一切以程文为去留’,换言之,举人及第或黜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校才能决定,第三,以进士科为主要取士科目,士人定期赴试。”并通过多方面的论证,认为上述特点中的“投牒自进”和考试黜落法虽然在南北朝后期已露出了端倪,但正式出现却在唐代,隋代尽管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实行的仍然是察举制。至于史书所载隋代已有进士科的说法, 也查无实据。因此, 科举制度正式形成的时间不是在隋代而是在唐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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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创立完善科举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得到正式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著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他即位后,大大扩充了学院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永制。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很多很有才学的人。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科举策略
科举制的殿试部分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京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每年贡士3人,后设不同科目选拔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选拔人才,就是以应策取士。分科取士就是科举的前身。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以"四书五经"为准,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参照朱熹《四书集注》。[7]
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宋代“重文轻武”,所以也很重视科举考试,但后期导致选官过冗过滥。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变。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第;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
宋朝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旨,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两年不定。 宋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方法。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此种方法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变,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变。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变,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宋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而殿试则于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于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中落创新
1238年,戊戌选试录取4,030人。后因故中止,至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的科举基本沿袭宋代,用“经义”、“经疑”为题述文。科举分为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相对较简单。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相对较严格。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停办两次,共举办过十六次,取进士1,139人,国子学录取284人,总计1,423 人。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鼎盛时期
科举制度中的进士卷
元朝灭亡后,明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院只是为科举培养人才的方法之一。到了明代,进学院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院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京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院,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
灭亡
19世纪80年代后,随着西学的传播和洋务运动的发展,科举制度发生改变。1888年,清政府准设算学科取士,首次将自然科学纳入考试内容。1898年,加设经济特科,荐举经时济变之才。同时,应康有为等建议,废八股改试策论,以时务策命题,严禁凭楷法优劣定高下。戊戌变法失败后,慈禧下令所有考试悉照旧制。[8]
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廷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展开全部
古代的科举制从隋朝(一说唐朝)开始实行,直至清光绪卅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一千三百余年,成为世界延续时间最长的选拔人才的办法。科举制改善了之前的用人制度,彻底打破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科举萌发于南北朝时期,科举真正成型是在唐朝。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前者难,后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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