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绿色食品
2024-08-13 广告
答:
只要符合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都是绿色食品。
例如:无污染的丝瓜、黄瓜、苦瓜、青椒、青豆、猕猴桃、绿茶、青梅、菠菜、橄榄、大米、橙子、柠檬、山竹、榴莲、火龙果、蛇果、百合、西芹、奶白菜、西兰花、水晶菜、法国香菜、荔蒲芋头、大麦、高粱米、金小米、黑米。
简介:
绿色食品,是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在许多国家,绿色食品又有著许多相似的名称和叫法,诸如“生态食品”、“自然食品”、“蓝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机农业食品”等。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
绿色食品标准规定:
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绿色食品辨别:(选购绿色食品要注意"五看")
看级标:我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绿色食品定为A级和AA级两个标准。A级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而AA级则禁止使用。A级和AA级同属绿色食品,除这两个级别的标识外,其他均为冒牌货。
看标志:绿色食品的标志和标袋上印有"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字样。
看颜色:看标志上标准字体的颜色,A级绿色食品的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防伪标签底色也是绿色,标志编号以单数结尾;AA级使用的绿色标志与标准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防伪标签底色为蓝色,标志编号的结尾是双数。
看防伪:部分绿色食品有防伪标志,在荧光下能显现该产品的标准文号和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人的签名。若没有该标志便可能为假冒伪劣产品。
看标签:除上述绿色食品标志外,绿色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如食品名称、厂名、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检验绿色食品标志是否有效,除了看标志自身是否在有效期,还可以进入绿色食品网查询标志的真伪。
一是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水产品、罐头食品、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腌制、干制蔬菜、蛋品、奶及乳制品、食用油脂、色拉、食用果胶、加工过的坚果、菌类干制品、食物蛋白;二是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茶及茶叶代用品、糖、糖果、南糖、蜂蜜、糖浆及非医用营养食品、糕点、代乳制品等五谷杂粮、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食用淀粉及其制品、饮用冰、冰制品、食盐、酱油、醋等调味品、酵母、食用香精、香料、家用嫩肉剂等;三是未加工的林业产品,未加工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籽),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活生物,未加工的水果及干果,新鲜蔬菜,种籽,动物饲料(包括非医用饲料添加剂及催肥剂),麦芽,动物栖息用品;四是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固体饮料,糖浆及其他饮料用的制剂;五是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
绿色食品是没有污染的、安全的、优质的、营养类食品的统称。由于和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一般都冠以“绿色”,是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所以定名为绿色食品。
换句话说,绿色食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特定的方式生产,经过专门机构进行认证,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总称。它是未来农业和食品发展的一种新兴主导食品。
“绿色食品”是——特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证,通过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的、优质的、营养类食品。冠以称为“绿色”,是因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是生产食品的基本条件,由于和生命、资源、环境保护相关的事物在国际上通常统称为“绿色”,是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并能给人们带来非常旺盛的生命活力,所以将其冠为"绿色食品"。
在49种绿色食品中有12种粮油类,其中产品中的代表有“德大”色拉油、“禾丰”大米、“新月”糯甜玉米、“松花江”大米、“锦穗”大米。
蔬菜类有14种绿色食品,其中代表产品是长春市幸福农工商公司生产的10余种西红柿、黄瓜、青椒、菜豆、白菜、大葱、萝卜等绿色食品。
果品类有3种绿色食品,其中代表产品是长春市绿园宏大农工商公司生产的葡萄。
肉禽蛋奶类有17种绿色食品,其中代表产品有吉林德大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肉系列产品、“净月潭”消毒鲜奶、“天”活性乳、酸奶和消毒鲜奶等绿色食品。
饮品类有3种绿色食品,其中代表产品有“银瀑”啤酒、“海外”纯净水。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它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附:绿色食品认证
1. 绿色食品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绿色食品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
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绿色食品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 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 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绿色食品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4.3 根据《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
4.4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 绿色食品产品检测
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 绿色食品认证审核
6.1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
6.2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
6.3 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
6.4 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
6.5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 6.6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绿色食品 认证评审
7.1 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
7.2 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
(1)认证合格
(2)认证不合格
7.3 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第 8条。
7.4 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
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 绿色食品颁证
8.1 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其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极为广泛,在1类的肥料上,注册了图形商标;在2类的食品着色剂上注册了文字、图形、英文以及组合共四件商标;在3类的香料上、5类的婴儿食品上注册了四个商标,并在29
类肉类、煮熟的水果、蔬菜、果冻、果酱等,30类的糖、咖啡、面包、糕点、蜂蜜、糖调味香料,31类水果、蔬菜、种子、饲料,32类啤酒、饮料,33类含酒精的饮料进行了全类注册。据不完全统计、讫今为止“绿色食品”证明商标现已在八类1000多种食品上核准注册33件证明商标。
概况地说,可以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一类是食品,
比如粮油、水产、果品、饮料、茶叶、畜禽蛋奶产品等。包括:
(1)按国家商标类别划分的第5、29、30、31、32、33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2)以“食”或“健”字登记的新开发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3)经卫生部公告既是药品也是食品的产品可以申请认证;
(4)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及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
(5)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另一类是生产资料,主要是指在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的物质投入品,比如农药、肥料、兽药、水产养殖用药、食品添加剂等等。
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生产设施条件及技术保证措施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区域还可以申报绿色食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