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数 合数有哪些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7、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扩展资料: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在一些的应用中,亦可以将合数分为有奇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及有偶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对于后者, (其中μ为默比乌斯函数且''x''为质因数个数的一半),而前者则为
注意,对于质数,此函数会传回 -1,且 。而对于有一个或多个重复质因数的数字''n'', 。
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所有的合数都至少有三个因数。一质数的平方数,其因数有 。一数若有著比它小的整数都还多的因数,则称此数为高合成数。另外,完全平方数的因数个数为奇数个,而其他的合数则皆为偶数个。
合数可分为奇合数和偶合数,也能基本合数(能被2或3整除的),分阴性合数(6N-1)和阳性合数(6N+1),还能分双因子合数和多因子合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数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与之相对的是质数,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最小的合数是4。其中,完全数与相亲数是以它为基础的。
1、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在一些的应用中,亦可以将合数分为有奇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及有偶数的质因数的合数。
2、合数可分为奇合数和偶合数,也能基本合数(能被2或3整除的),分阴性合数(6N-1)和阳性合数(6N+1),还能分双因子合数和多因子合数。
扩展资料:
1、合数可分成基本合数(能被2和3 整除的),阴性合数(加1能被6整除的)和阳性合数(减1能被6整除的)。阴性数在以下式中可以确定是阴性上合数和阴性下合数还是阴性素数。
2、自然数用以计量事物的件数或表示事物次序的数。即用数码0,1,2,3,4,……所表示的数。表示物体个数的数叫自然数,自然数由0开始,一个接一个,组成一个无穷的集体。自然数有有序性,无限性。分为偶数和奇数,合数和质数等。
3、质数又称素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自身外,不能整除其他自然数的数叫做质数;否则称为合数。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
4、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2、合数有4、6、8、9、10、12……,也就是说最小的合数是4,没有最大的合数,合数有无数多个。
相关概念补充:
1、在整数除法中,商是整数,并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小学阶段,因数和倍数是在除0以外的自然数范围内讨论的)
2、除了1和它本身,没有其他因数的数,叫做质数。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7、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扩展资料:
合数的一种方法为计算其质因数的个数。一个有两个质因数的合数称为半质数,有三个质因数的合数则称为楔形数。在一些的应用中,亦可以将合数分为有奇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及有偶数的质因数的合数。对于后者,

(其中μ为默比乌斯函数且''x''为质因数个数的一半),而前者则为

注意,对于质数,此函数会传回 -1,且

。而对于有一个或多个重复质因数的数字''n'',

。
另一种分类合数的方法为计算其因数的个数。所有的合数都至少有三个因数。一质数的平方数,其因数有

。一数若有著比它小的整数都还多的因数,则称此数为高合成数。另外,完全平方数的因数个数为奇数个,而其他的合数则皆为偶数个。
合数可分为奇合数和偶合数,也能基本合数(能被2或3整除的),分阴性合数(6N-1)和阳性合数(6N+1),还能分双因子合数和多因子合数。
①两个数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只是1的那两个数的乘积;
②两个数之间的公约数不只是1,用其中一个约数乘以最小的数,能整除,乘出来的那个数就是合数
合数又名合成数,是满足以下任一(等价)条件的正整数:
1.是两个大于1
的整数之乘积;
2.拥有某大于1
而小于自身的因数(因子);
3.拥有至少三个因数(因子);
4.不是1
也不是素数(质数);
5.有至少一个素因子的非素数.
6、两个或两个以上素数的乘积,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并且只可以组成一个合数。反之,一个合数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并且只可以拆分为一组素数的乘积。也就是说:由三个以上素数的乘积组成的合数,不可以视为两个素数的乘积!
[编辑本段]特殊合数的结论 一个合数有奇数个因数(因子)当且仅当它是完全平方数.。
1.只有1和它本身,没有其他的因数叫质数(又叫素数)。(如:2÷1=2,2÷2=1,所以2的因数只有1和它本身2这两个因数,2就是素数).。
2.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因数的数,叫做合数。(如:4÷1=4,4÷2=2,4÷4=1,很显然,4的因数除了1和它本身4这两个因数以外,还有因数2,所以4是合数)。
3.1既不是素数也不是合数,因为它的因数有且只有1这一个因数.。
4,合数就是有两个因数以上的数。
5.在100以内,能被2、3、5、7中的一个或多个整除的数是合数,但不包括2、3、5、7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