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根据具体经营模式判断。如果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必须缴纳会费或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就符合传销特点。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扩展资料:
警方提示大家,以下这些都是传销活动惯用的名词:
1、 “北部湾建设”、“资本运作”、“1040工程”、自愿连锁、民间互助理财;
2、 “消费返利”、“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点击广告获利”、“爱心互助”、“消费养老”、“境外基金、原始股投资”、电子币买卖;
3、静态收益、动态收益、直推奖、层推奖、对碰奖、见点奖、领导奖、培育奖、报单奖、管理奖、小区业绩奖。
传销的行为方式:
1、定制目标,传销组织通过长期的欺骗实践,总结出了列名单的技法,就是盘算哪些人是可以骗来的对象。
2、巧设骗局,通过写信或打电话等方式,邀请别人加入。
3、魔鬼辞典,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教材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具有很强诱惑力和煽动性的言辞,从某种角度讲,无异于一本“魔鬼辞典”。
4、摊牌翻脸,不管前面说得如何天花乱坠,美丽的谎言总要被揭穿,传销组织把这叫“摊牌”。
5、跟进骗局,说国家要对直销立法 ,马上要合法化或是国家暗中支持已经合法化,没有学历的人就不让做了,要想成功马上行动加入进来。
参考资料:
2018-06-0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