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可以异地办吗?
在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异地办证的人员需要在当地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才可以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但是,部分地区对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时还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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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第二步,通过审核后,于公安局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第三步,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第四步,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江苏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扩展资料:
按照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不能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一是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
二是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是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
四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以上四种情况,受理点民警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异地是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如果你的身份证丢了,必须要回到你的户籍所在地去办理身份证,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要带上你的户口本原件,然后要带上户主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正常情况下都是要到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才能够办理你的身份证,递交给工作人员相应的资料之后,工作人员会进行核实,核实完毕之后会让你去拍摄照片,当然拍出照片肯定是要支付相应费用的,然后我们就可以回家去等待新的身份证了,新的身份证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够办理好的,在这期间我们会拿到一张临时身份证。这张临时身份证和正规的身份证效果是一样的,不管是去银行办理业务还是去购买车票,我们都是可以使用这张临时身份证的。
有些人可能回到老家之后没有足够的时间在老家去等这张身份证,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让派出所加急处理,另外在派出所办理完了新的身份证之后,也可以让他们直接邮寄给我们,然后我们付相应的费用就行,具体的我们可以找到帮我们办理身份证的工作人员咨询一下,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邮寄的,或者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家人来帮我们拿。
不过不管怎么说,在异地肯定是不能够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因为你的户籍并不在这边,所以这边的派出所也没有这个责任来办理办理身份证,而且他们也没有办法来核实你的身份信息。所以当我们发现身份证丢了以后,还是应该在第一时间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工作实在是太忙,我们可以直接先去办理,办理完了以后就出来工作,到时候或者是让工作人员寄给我们,或者是抽个时间回家去拿一下。
如果是乘车的话,是可以在异地车站办理临时身份证的。
不是乘车的话,那样的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口当地办理。
1、临时身份证需要本人办理,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执,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
注意:必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了身份证,拿到回执条,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2、需要先交费10元钱,然后就可以取号办理。
3、叫号后,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回执,然后在表格上签字即可。
在取证室等待,一般15分钟就可以拿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该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05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百度百科
可以。2017年04月27日,据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扩展资料: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但临时身份证不可以异地办理。
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而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主要在于缺失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原籍审核,在短时间内难以确认居民身份,故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