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火焰喷射器发展的历史是怎样的?
据史书记载,石油产品在中国第一次用于火焰喷射器,是在公元904年。路振的《九国志》中描述了在一次交战中,一方放出“飞火机”烧毁了对方的城门。公元975年,在长江的一次水战中也使用了一种能持续喷射火焰的武器。《南唐史》也有当年在战船上使用火焰喷射器以抵抗敌人进攻的记载。
公元1044年,火焰喷射器在中国的军队中已形成标准化。宋代曾公亮在所著的一部当时的军事百科全书《武经总要》中提到,如果敌人来攻城,这些武器就放在防御土墙上,或放在简易外围工事里,这样,大批的攻城者就攻不进来。书中有关于火焰喷射器的设计细节的插图。这具火焰喷射器的主体油箱由黄铜制成,有4条支撑腿,它以汽油为燃料。在它的上面有4支竖管和水平的圆柱体相连,而且它们均连在主体上。圆柱体的头部和尾部较大,中间的直径较小,在尾端有一个其大小如小米粒的孔。在头部有个直径约5厘米的孔,在机体侧面有一个配有盖子的小进油管。此书对火焰的燃烧进行了描述:油从燃烧室中流出,油一喷出,即成火焰。
李约瑟复原了火焰喷射器的机械操作部件,并得出结论说:“两管在机体内暗连,这种设计和古代文献中的说明非常一致。随着活塞推到头,机器开始工作,两个连通的进油管交替封闭。”火焰喷射器可以不断喷射火焰,“就像双动式风箱不断鼓风,实现此目的的最关键的方法就是用一对内喷嘴,其中之一在返回冲程中从后部分隔间进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