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从中风险地区回来的人需要集中隔离吗?
需要的。
以大庆市为例,中风险地区人员进入大庆市,需要出具3日内本人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单,并进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大庆户籍人员从中风险地区回庆后,必须向所在社区及工作单位报备,必须做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必须进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
境外来(返)庆人员一律实行“21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的管控措施。居家隔离前,所在社区要对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达到“一人一室一卫,最多一人陪护,并做好室内防护”条件后,方可居家隔离。达不到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在所在地集中隔离场所(宾馆)进行隔离。
扩展资料:
集中隔离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境外、中风险地区来(返)庆人员开展的流调等工作,并如实反映情况。社区、单位要负起属地属事责任,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2、发现中风险地区、境外及对俄口岸城市来(返)庆人员有隐瞒不报或涉嫌逃避隔离措施、流调等行为的,要立即拨打12345市长热线举报。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2号公告中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红岗区人民政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从中风险地区回庆,必须做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
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隔离14天。2月2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2号公告。公告明确,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2号)
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人员分别管理,感染者须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
二、未发现病例社区,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物资储备等疫情应对准备工作。出现病例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暴发疫情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关闭公共场所。
三、用工单位要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积极配合辖区政府落实防控措施。
四、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开学前要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五、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及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
六、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以及监管场所要加强疫情防控,密切关注管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禁止有可疑症状的工作人员上岗,做好访视人员健康检测。
七、农村地区要扎实做好防输入工作,加强集市等人流密度的控制,指导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逐步有序对外开放。要抢抓春耕农时,但避免人群大规模聚集劳作。
疫情期间从中风险地区回来的人需要集中隔离
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隔离14天。2月2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2号公告。公告明确,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2号)为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实行人员分别管理,感染者须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从湖北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