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泳池溺水3分钟无人察觉,其母亲为何会离开游泳室?
现如今的人们对于身体的素质和一些必备的应急技能是非常的重视,比如经常性的跑步健身,以提高身体素质,又或者是进行学习游泳和火灾逃生技巧等,以防止在某天有急事之时可以用上这些学习的技能,而随着现如今的家长越来越年轻和开明以及经济水平的提升,许多的家长对于自己的孩子可以说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注重了,比如现在越来越多的家长就带一些小婴儿去游泳馆提前感受游泳,但是毕竟这些孩子的年纪太小,形体方面也非常的娇小,也没有足够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因此在游泳馆作为家长是一定要进行严格看护的,同时游泳馆的工作人员也一定要对此进行严加注意,如果在自己的游泳馆发生一些事故也肯定是需要担责的。
比如在浙江温州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幼儿在游泳馆溺水的事件,并且溺水时间长达三分钟,这样的时长对于一个普通的成年人来说都是极度危险的,更别说对于一个年级非常小的幼儿来说了,而这名幼儿并不是一个人来到游泳馆进行游泳,其是有母亲进行陪同的,而按照道理说,婴儿在游泳馆游泳的时候作为家长是一定会在旁边进行严加看管的,但是作为带幼儿前来的母亲,其竟然没有在一旁进行看护,让其溺水三分钟,这是什么原因,难道这个母亲中途走掉了吗?
这名婴儿的母亲没有离开游泳馆,相反的其一直在游泳馆,但是其将孩子一人放在池子里,自己却在一旁玩手机,如此的人在心不在和离开游泳馆也没有多大差别讽刺的是这名母亲其并没有离开游泳馆,本起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其母亲离开游泳馆导致的事故发生,而是因为其母亲监管不力,虽然说游泳馆方面的工作人员也有义务负责游泳馆内幼儿的游泳安全,但是作为家长,其对其子女的安全负有第一要务,而这名家长人虽然在游泳馆但是却一直在旁边玩手机,导致孩子溺水长达三分钟都没有发现,可以见得这位母亲当时对手机的痴迷程度有多么的深,而最终也并不是其发现了孩子溺水,而是由旁人发现。
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没有旁人的话那么这个孩子最终难逃一死,而孩子的父母事后要求游泳馆进行赔偿150万元人民币,并对孩子的健康负责,而游泳馆方面表明其只是半托管性质,当时馆内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并且还在工作,而其母亲当时无事却让孩子溺水其母亲也应该负有责任,但是游泳馆方面也表示其会负责孩子的健康问题,但是对于资金赔偿并不认可,而这也给大家提了一个醒,在携带年纪尚小的孩童一同前往具有一定安全隐患的某地的时候一定要尽到看管责任,毕竟其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自己对其负有的责任才是最大的。
近期温州婴儿生活馆里发生了一起婴儿溺水事件,溺水时长超3分钟,游泳房面积不大,事发时游泳房有5人,但周围没有一位看护人员,婴儿母亲去门外透气玩手机。婴儿生活馆是启迪孩子与孩子互动给孩子新奇快乐的地方,里面有五色斑斓的玩具道具,但此事件的婴儿馆可能会给婴儿造成严重心理阴影以及无法修复的身体损伤。
我看了整个溺水过程视频,内容让人心痛压抑,引人深思,真的想狠批痛诉在场的大人们,到底有没有重视婴儿的生命健康?也太随意马虎大意了吧!要是都这样带孩子,得有多少孩子发生事故?此事件婴儿母亲和看护人员都有很大责任。
事情发生前,婴儿母亲已不在游泳房内,到门外玩手机,池中有两位婴儿,迟迟也就是事件中的婴儿和另一个婴儿身套游泳圈游水,另名婴儿被两个看护人员带走擦身,房间有其他人但不是相关人员也做着自己的事也不太了解泳池情况。看护人员刚走,迟迟滑动了一下,一个重心不稳上身翻进水池,他挣扎几下,导致头部朝水浸入水池,腰还套着游泳圈双脚朝上,头脚互换了位置,迟迟不断挣扎,但泳圈把他固定住,水也只是因他微小的力量缓缓滑动,接着泳圈脱离整个身体沉入中,这时迟迟已经没有挣扎迹象一动不动,因为婴儿身轻,这个身体像没干全的木头将浮不浮的在水中。
超3分钟的溺水过程,房间大人没有一人发现,尽管离他们都很近,两个看护员更像没感觉有另个婴儿存在,专注给另个婴儿擦身,婴儿母亲还在外面玩手机。3分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以毁掉掉一个孩子和家庭。婴儿溺水随后被一个在场女子发现,喊男子救人,救上来后两个看护人员才惊醒。万幸,孩子没丧命,但可能留下终身损害。
我就纳闷了,作为母亲怎么放心得下让婴儿大的孩子脱离自己视线,在游泳池玩水,就算在场有很多人,但谁也不能保证时刻看护孩子,孩子那么小随便一个动作都有危险。而且婴儿馆明确规定要求有一名家长时刻在婴儿身边,直接贴在门店了,其母亲却不以为然。看护人员责任也很大,有看护孩子的义务,还那么忽视大意,一个婴儿擦身非要两人去吗?到底有没有基本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谁都不想婴儿受伤,但要担起看护的责任,重视婴儿安危,提高防护和安全意识,毕竟婴儿能力微弱,遇危险几乎没有反抗能力。
孩子溺水,母亲因为在玩手机没有注意到,不过幸好被别人看到抢救了下来。该母亲是因为在玩手机而忽视了孩子。
在温州的一家母婴店里,有一个婴儿溺水3分钟,被人发现即使救了过来送往医院抢救,幸好孩子并没有事。该店店长说这位孩子的母亲当时在玩手机,没有照看到孩子,店里当时也很忙,也有疏忽的地方。该孩子的父母要求店长赔偿150万私了解决。店长要求通过走法律程序,家长表示钱的事情不追究,但希望以后孩子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店长能够负责。
这件事情网友们的看法不一。有的认为孩子母亲负主要责任,她不该顾着玩手机,导致孩子溺水,有什么比孩子还要重要?也有的网友说不管怎样,店长都是要负主要责任的,顾客与店家之间有契约约定,店家就要对顾客在店里的一切负责。店家不应该以忙为借口推脱责任,忙只能说明店里的人员不足,需要增加人力,而不是当作出现事故的推脱之辞。
有的网友说孩子在游泳的时候,家长都是待在游泳室外面的,孩子的安全都是要靠店里的员工看的。发生此次事故的店的运行机制是怎样的,我们目前还不清楚,但是不论怎样,店家都是要负责任的,家长也是脱不了关系。自己的孩子应该要自己看好,不论什么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我觉得这是作为母亲对孩子基本的牵挂。
现在年轻父母大多对孩子都比较放松,以致于在平时的照顾照看上就显得有点不够仔细谨慎。孩子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不能错过的,在孩子身上一切皆有可能,所以做父母的,必须要好好照看孩子,不要发生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