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有什么
有利于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宪法中有诸多保障公民权利的条款,正因如此,宪法被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不但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为这些基本权利的保障设定了一整套机制。
宪法规定了公权力机关对人权的积极保障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公权力机关的首要目标,也是其拥有和行使公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因此,宪法不但禁止公权力机关侵犯公民的权利,而且规定其应当履行对公民权利的积极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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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的种类:
公民权利包括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权利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都由公民国籍所在国的政府为本国公民所承诺的特殊的责任,如在政治权利方面,只有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才能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本国公民才能担任公职等。
在经济权方面,只有本国公民才能享有某些特殊性质的经济权利,如开采矿藏权、生产军工产品权等。—般来说,一个国家宪法和法律中所规定的政治权利必须由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享有,而其他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也可以在遵守居住国法律规定前提下享有。
有利于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有来自家庭的保障,来自社会的保障,来自学校的保障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宪法对公民的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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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作用
1,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4,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