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道,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两者哪个更合适?
当然是以法治国更合适。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依法治国”的这个法,到底是法家之法,还是法律之法;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它还不如“以德治国”。
我们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纷争不休,中原陷入了连年动众的烽火狼烟之中;当此乱世,思想界也迎来一次空前绝后的大繁荣,无数的思想家,学派接踵而起,让历史的天空群雄闪耀。这次运动,被我们称为“百家争鸣”。
最后在这场角逐中脱颖而出的两大显学,毋庸置疑就是儒家和法家。中国千百年来,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一直奉行儒家政治,实际上,却是“儒表法里”,用法家的精神内核来管理民众。因此,我国著名的开国伟人,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叫做“百代皆行秦政治”。
同时,儒家和法家的斗争,也是全方面的。不论是性恶论和性善论的交锋;还是“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论辩,在历史上一直都是无有时歇。我们用现代的视角来看的话,是以德治国好,还是依法治国好呢?
当然是依法治国了。毕竟,“以德治国”的制度设计的再怎么完美,归根结底,仍然不过是“人治”而已,是人,就有着天然的缺陷性。但是,“依法治国”的法,指的应该是现代语境里的法律,而不是“法家”。
法家的法是什么?“弱民强国”的一种手段,遵循着“疲民,辱民,疲民,弱民,愚民”的原则。用商鞅的话说,那就是要用法,打压的百姓抬不起头来,让他们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样才能卖力的干活;
这样的“依法治国”,还不如“以德治国”呢。毕竟,历史上那些法家酷吏,向来也不遵循什么“法治”,只不过是更残酷的“人治”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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