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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什么要杀死萨达姆呢?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也就是在别人对你没有任何伤害或者威胁的时候,就应该饶恕他了。而2003年,美国推翻了萨达姆,萨达姆失去了一切权威,甚至家破人亡,自己的两个儿子还有自己14岁的孙子都已经死了。在被从其家乡提克里特的地窖中被抓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头子了,对于美国可以说没有任何威胁了。那这样的萨达姆,没有任何威胁的萨达姆,美国为何还要除之而后快,非要置其于死地,赶尽杀绝呢?其实原因很简单,主要有三点。
第一,找合法性。
在国际上讲究师出有名,中国古代更是如此。而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遭到联合国否决的,因此,本身程序上不合法。但是,美国却说萨达姆有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因此要为人类除害,绕过联合国攻打伊拉克。其他国家见此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战后,美国在伊拉克没有找到化学武器,生化武器,这就尴尬了。
本身按联合国规矩,战争的程序不合法,现在没有找到生化武器,那实质上也不合法。因此,美国只能开始宣传萨达姆的狠毒,暴虐,杀人不眨眼。那么这么残忍的人,美国有必要为伊拉克除害。因此,杀了萨达姆也就是为伊拉克除害,给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找到了一点点的合法性,这样美国也说的过去。
第二,怕死灰复燃。
萨达姆是中东枭雄,统治伊拉克几十年,叱咤世界的人物,而且手上还掌握了很多恐怖主义的线索。因此,一旦放过萨达姆,其死灰复燃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而且即使没办法和以前相比,但是其手中掌握的资源和财富,很可能演变成对美国的袭击。因此,对于美国来说,即使暂时没有威胁的萨达姆也必须死,这样才是安全的。就像本拉登一样,死了的本拉登才最让美国安心。
第三,转移矛盾。
在伊拉克战争后,世界舆论大多在批评美国的霸道,任意发动战争。但是,美国通过审判,最后杀萨达姆,这样一系列的动作。将舆论讨论美国的不合法和霸道,转移到对萨达姆残暴的批评上,同时也转移国内选民对战争的批评。美国成了维护世界和平,铲除不民主的暴君的伟岸形象,对于总统的选举和之后战争的持续都有好处。所以,萨达姆即使没有权威,没有了威胁,但是其必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