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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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弊猜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7、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考核(2个工作日)。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
10、归档、备查。
扩展资料
办证流程每个环节所需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老弯售)许可证申请租含型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邓州市人民政府-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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